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缓缴,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规模约1160亿元。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建设,开工一批新项目,年内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会议还部署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举措,并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草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