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昊华能源发布了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煤矿联合试运转备案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的报告,红墩子煤业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煤矿联合试运转备案的函》,函件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通过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的《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关于红一煤矿联合试运转的请示》(宁红煤业文〔2022〕108号)及联合试运转方案收悉,项目代码: 2209-640104-04-01-468471。按照《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红一煤矿联合试运转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现予以备案。”

2022年9月28日,红墩子煤业红一煤矿开始联合试运转。公司将持续关注红墩子煤业红一煤矿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于昊华能源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2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2月10日,昊华能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告知与会董事,此次收购,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通过了上述议案。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 13.58%。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承认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以上事实,有昊华能源说明及相关公告、股权转让协议、有关会议资料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一、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耿养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关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于福国、张伟、田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相关证券:
  • 昊华能源(6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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