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昊华能源(601101)公告披露,收到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的报告,红墩子煤业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煤矿联合试运转备案的函》,2022年9月28日,红墩子煤业红一煤矿开始联合试运转。

公司半年报显示,昊华能源目前已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原告共计555名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包含印花税、佣金等在内的损失金额合计为1.15亿元。

此前,昊华能源2015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2021年11月,证监会对昊华能源作出行政处罚,投资者随之启动索赔诉讼。

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601101)股票,且于上述期间最后一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敬请关注“证券律师观察”继续办理索赔案件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提示,投资者在上述索赔期间后卖出受损,或者在基准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是否亏损,目前是否持有该股票,均不影响索赔。

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赔偿款前,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任何费用。

昊华能源主营业务是煤炭生产与销售、甲醇的生产与销售及铁路专用线运输。主要产品是煤炭、煤制甲醇、铁路运输。

红墩子煤矿产能合计660 万吨,占公司2021年末产能的49%,其中在建的红一、红二(均为240 万吨、60%权益)煤矿预计分别于2022、2023 年中投产。

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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