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证指数中心也在9月30日一口气新发了12只指数......
相对于国证指数中心新发的12只指数,中证指数公司本次的工作主要是“修订”——48只指数中有37只是规则修订,其中32只是红利策略指数,基本等于重构了旗下红利策略指数的编制框架(但不包括smart beta策略指数,比如红利低波、红利回报、红利潜力等指数)。据此,我将从具体规则修改、规则修改原因和实际造成影响三方面解读本次中证指数公司对32只红利策略指数的修订。
【第一部分】编制规则修改思路
第一,数据考察周期从两年延长至三年。本次编制规则修订中,32只红利策略指数的样本空间筛选规则和成份股选样方法均将股息率、股利支付率和连续分红年份数的数据考察周期从两年延长至三年。
第二,样本空间的股息率筛选规则调整为股利支付率。原32只红利策略指数样本空间筛选规则中要求“连续两年每年的税后现金股息率均大于0”,该条现被调整为“连续三年股利支付率的均值和过去一年股利支付率均大于0且小于1”。
第三,宽基红利策略指数样本空间和缓冲区筛选规则从对标沪深300指数改为对标中证全指指数。本条修改基本只涉及中证红利指数,该指数原样本空间由沪深300指数样本空间二次加工而来,现改为从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二次加工而来。
第四,设定单只成份股权重上限。原32只红利策略指数并未给单只成份股设定权重上限,现设定上限为10%。同时,中证红利指数特别要求总市值在100亿元以下的单只成份股权重上限为0.5%。
第五,缓冲区筛选规则新增股利支付率要求。原32只红利策略指数缓冲区规则并未对股利支付率提出要求,新的缓冲区筛选规则中要求“过去三年股利支付率均值大于0且小于1”,否则予以剔除。
第六,股息率计算不再扣税。
【第二部分】编制规则修改原因
上文第一、二、五条修改,其实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剔除掉部分突击分红的公司,但细分来看,这类公司又可分为两小类:一类是可以保证连续两年分红,但不能保证连续三年分红的公司,比如部分养猪企业在2019、2020年度连续高比例分红,但到2021年则直接宣布不分红(温氏股份);另一类是本身股息率不高,但为了做高数年平均股息率,选择在某一年份突然大比例分红的公司,这就表现为该公司当年的股利支付率(年度分红总额/年度净利润)大于100%,比如部分零售企业(大东方)。
第四条修改其实是对第一、二、五条修改的补充,因为剔除掉这些有意愿故意做高股息率的公司后,剩余公司的股息率分布并不均衡,在按照股息率来分配权重的红利策略指数中,很可能出现单只成份股权重高达15%的情况,所以才有了10%权重上限的新规则。
第六条修改实际等于没有修改,因为中证指数公司的“税后”股息率,就是在“税前”股息率的基础上打八折,大家都打八折等于大家都不打折,反而在计算时人为制造麻烦。这里补充一下,目前我国在股票分红时并不会直接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而是会在你卖出该只股票时计算持有期,持有期超过1年则不收税,不足一年则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修改因为基本只涉及中证红利指数,所以放在最后,实际上该条的修改拓宽了中证红利指数样本空间的选择范围,因为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未对创业板股票上市时间进行限制,但原来对标沪深300指数样本空间筛选标准时,创业板股票必须上市满1年才能入选。
【第三部分】编制规则修改影响
根据官方通稿说法,本次红利策略指数大修提升了相关指数可投资性和高分红属性,比如中证红利指数的年化复合收益率就从9.3%提升至10.2%,但我简单审视了部分指数的前十大权重股后,发现本次修改的一个隐藏结果是国企属性获得加强,这倒是和西部利得基金经理盛丰衍盛总策略一致。
以中证红利指数当前前十大权重股为例,新规实行后(2022年12月12日开盘),唯一需要被踢出指数的就是两家民企之一的大东方,因为其3年平均股利支付率大于100%。除此以外,中国神华(2021年股利支付率100.39%)和华电国际(2021年在亏损情况下坚持分红,导致年度股利支付率为负)因为缓冲区规则存在,并不会被踢出指数。
但民企红利指数当前前十大权重股的命运就比较悲惨,新规实行后(2022年12月12日开盘),大东方(3年平均股利支付率大于100%)、汇洁股份(2021年未分红)、温氏股份(2021年未分红)和益佰制药(2021年未分红)均需被踢出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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