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A退(SZ000613)$$东海B退(SZ200613)$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周亚珠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一)、于2021年8月21日至2022年6月28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二)于2021年8月21日至2022年0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特别提醒:000613/200613大东海AB股于2022年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即将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受损股民可起诉要求索赔投资差额亏损等各项损失。

三、000613/200613大东海AB股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2年6月28日晚间,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92022001号)。因公司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4月30日,大东海发布《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具体为2021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更正金额近400万元。


2022年11月28日晚间,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2】1号)。

经查明,大东海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1年,大东海虚构酒店客户销售业务,涉嫌虚增营业收入4,326,023.58元、虚增利润3,958,734.91元;

二、2021年,大东海虚构月饼销售业务,涉嫌虚增营业收入839,350.44元、虚增营业成本 420,587.33元、虚增利润418,763.11元;

三、2021年,大东海虚构别墅包房合同金额,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83,018.87元,虚增利润283,018.87元。大东海在2021 年8月21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010,684.90元,虚增利润643,396.22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对应项目的5.30%、44.28%;在 2021年10月23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 3,370,373.08元、虚增利润2,582,49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对应项目的11.97%、92.57%;扣除虚增利润金额后,大东海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预告的2021年度业绩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导致大东海《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