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股票名称:华虹计通 (300330)
二、索赔条件:
在2018年4月12日-2021年11月26日期间买入华虹计通 (300330)股票,并且在2021年11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四、索赔流程:
1、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我们;
2、收到材料后一周内联系投资者;
3、签订委托手续;
4、等待律师起诉。
五、案件背景:
1、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虹计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101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 字〔2022〕14 号),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3、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六、违规情况+处罚结果:
(一)违规情况
1、2017 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其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处罚结果
1、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足以认定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
七、案件进展:
中国证监会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已经有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就股票投资损失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该案件由上海市金融法院一审受理。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尽快联系律师商量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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