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 2023 年 11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28 号),因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超卓航科11月17日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光平、总经理李羿含、董秘王诗文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中提及超卓航科的一系列违规问题:
2023年3月30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
2023 年 8 月 16 日,超卓航科在《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 6,000 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 5,995 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 10 月 7 日,5,995 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 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 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公司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情况。
综上,超卓航科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光平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公司时任总经理李羿含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具体负责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予以监管警示。

11月17日超卓航科在回复公告中称,之所以选择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是考虑到襄阳的几家银行提供的大额存单产品的利率较低,公司向多家机构咨询保本型产品的收益情况,以期能买到符合收益预期的保本型产品。在此过程中,超卓航科投资部负责人通过其朋友结识了存款理财中间人孙某。经孙某介绍,公司决定购买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存款理财产品。
同时,经公司自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确认,子公司上海超卓公章、法人章的审批、使用、登记流程存在登记信息不全等不规范情形;银行U盾的保管、使用存在脱离公司人员可控范围的不规范情形。
超卓航科表示,鉴于相关案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公司暂无法评估预计损失金额。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机关的调查进展,从当期资产负债表日开始,客观审慎地预估并计提损失,预计最大风险敞口为全额计提该5995万元被划转资金;此损失的计提将影响2023年当年净利润业绩表现,不影响2023年当年扣非后净利润业绩表现。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羿含、李光平、王春晓已作出承诺,积极筹集资金先行垫付全额被划转资金。
超卓航科是国内少数掌握冷喷涂增材制造技术并产业化运用在航空器维修再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是一家专业从事定制化增材制造和机载设备维修业务的高新企业。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宋联民律师表示:凡在 2023.11.17日前 买入超卓航科(688237)股票且 2023.11.17日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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