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12月1日,北交所在审企业控汇股份(839418)于11月29日收到一轮审核问询函,共11问。其中,在“向关联方销售的真实公允性”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北京控汇、杭州智控是否专为发行人服务而设立,是否存在体外代垫成本费用、调节经营业绩情形等问题。

北交所指出,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合计分别为1,617.82万元、1,855.34万元、999.37万元和83.16万元,关联销售占比分别为10.44%、8.87%、3.86%和0.50%,主要为向北京控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控汇)、杭州智控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以下简称:杭州智控)。其中,北京控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

根据招股书显示,北京控汇为控汇股份持股30%的参股子公司,杭州智控为持股20%的参股子公司。

对此,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关联销售的必要性,向北京控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智控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并且说明北京控汇、杭州智控的历史沿革,设立以来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的历史交易金额、发行人销售金额占其业务规模的比例,终端销售对象,是否专为发行人服务而设立,是否由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是否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存在体外代垫成本费用、调节经营业绩情形。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控汇股份专业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工控机、工控板卡及相关配件,产品广泛应用于3C产品制造、智能装备、物联网、新能源、机器视觉、人工智能、工业自动化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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