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实控人主导的违规担保,让恒通股份惹上了麻烦!
12月8日晚间,恒通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2017年1月,恒通股份原子公司龙口市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北奔重汽产品经销协议》,协议落款丙方(保证人)签字处加盖恒通股份公章。法院判决认定恒通股份依据上述协议对3899万元购车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但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2月13日才披露关于该笔担保已涉及诉讼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恒通股份、刘振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商商查”显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5-22,注册资本71418.7万元,公司主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等。公司如今的实控人为宋建波,控股比例24.07%;刘振东控股比例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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