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注册不到1个月、IP所属地是湖北的朋友。为谁而来?因何而去?何日再来?
之前有一个“受损投资者怎么办”的帖子,被删。
这帖子有“股友d811612788”评论,这是与该人的回复:
看您的文字水平,已经很专业了,但是,您隐约在混淆视听,您的IP地址是湖北,我希望与您公开对话,如果您是董秘或证券代表,请到“上交所e互动”公开回答投资者提问。
什么是垫付?是实控人对于上市公司的资金赠与,亦或损失的先行赔付。上市公司所称“垫付”,是替谁垫付?无论是谁,上市公司不是被垫付人,实控人未来向被垫付人去要钱。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这笔钱应计入权益项,而不是负债项(“其他应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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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身兼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计划把这笔钱计入负债项(“其他应付款”),就变让上市公司相承认了返还义务。
上市公司在承诺及承诺进展的公告中,玩弄文字游戏,误导投资者;在垫付资金的会计(拟)处理上,增加上市公司债务,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实际控制人,身兼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计划把这笔钱计入负债项(“其他应付款”),就变让上市公司相承认了返还义务。
上市公司在承诺及承诺进展的公告中,玩弄文字游戏,误导投资者;在垫付资金的会计(拟)处理上,增加上市公司债务,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垫付的钱,若计入资本金(资本公积),是不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的。
如果作为收入处理(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那更好,本年度的报表,不会那么难看。毕竟上市公司2022年度的扣非净利润才4172万元。
总之,这笔钱,不能是上市公司对实控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