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鸿达(SZ002002)$@股吧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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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产品及服务包括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PVC、改性 PVC、PVC 建筑模板、PVC 医药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 PVC 材料、PVC 生态屋、PVC 抗菌材料、隔离板等 PVC 新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热稳定剂、稀土催化剂等稀土新材料。
历史沿革
2017年3月1日,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简称“科尔沁左翼中旗政府”)、广州华南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南土改基金”)签署了《通辽市100万亩盐碱地土壤改良PPP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拟对科尔沁左翼中旗的100万亩盐碱退化土地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进行土壤改良和综合开发,项目估算总投入25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简称“西部环保”)拥有专有的土壤改良技术,已有在中国、东南亚的部分地区开展大面积土壤改良项目的成熟经验。华南土改基金是致力于环保产业投资的专业机构。
流转期限:该项目涉及的土地流转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土地流转期限为 2017 年至 2026 年,第二期土地流转期限自 2027 年至 2036 年。
流转土地的用途:农牧业生产。
2017年9月7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64,013,697 股,发行价格 7.41 元/股,募集到 1,215,341,494.77 元,将于 8 日在深证上市。

2017年9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简称“西部环保”)与美国农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美国农业”)签署了《合作意向书》,美国农业每年向西部环保采购 10 万吨“丰收延”土壤调理剂。
美国农业系总部设立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大型农业管理公司,在美国拥有丰富的农业管理资源、农业技术及农产品推广经验,业务覆盖北美地区,主要业务包括:农场管理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指导、农机具销售与维修,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肥料、土壤修复产品的销售等。
2018年3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 7 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盛恒矿业”)。
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 10 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 8%。无定河井田煤炭资源储量 15 亿吨,井区面积 95.95 平方公里。内蒙古政府在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内为中谷矿业配置煤炭资源 1.2 亿吨。
出资款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缴纳,
2018年3月27日,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鸿达兴业集团、郑楚英女士合计持有的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盐湖镁钾公司”) 100%股权。鸿达兴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楚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盐湖镁钾公司主要从事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业务,目前主要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硫酸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并致力于持续开发盐湖资源在环保、生物科技等方面的应用。盐湖镁钾公司现有年产 70 万吨氯化钠、20 万吨硫酸镁、20 万吨无水硫酸钠的生产能力,在建年产 10 万吨硫化碱的生产线,同时可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生产碳酸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等产品。
目前盐湖镁钾公司拥有 8.0731 平方公里芒硝(含钙芒硝)、硫酸镁的采矿权,以及 28.56 平方公里芒硝矿的探矿权。同时,盐湖镁钾公司正在申请部分矿区的权属证书,包括 28.56 平方公里矿区的采矿许可证和 392.09 平方公里矿区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基于上述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取得尚需一定时间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8月27日终止筹划关于拟收购盐湖镁钾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乌海化工”)为提高氯碱装置生产氢气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完善产业结构,拟投资2,646.08 万元建设加氢站项目。
氢气是生产聚氯乙烯(PVC)的主要原料之一,乌海化工氯碱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电解制氢气用于生产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大量氢气富余的情况,氢气可通过管道直接输送到拟建设的加氢站,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有效节约运输费用。
该加氢站加注能力包含 35MPa 和 70MPa 两种气体加注方式,同时设置液氢储罐。加氢站服务对象包括服务于社会及自用氢燃料车辆。日氢气加注量为 300 千克,年加注量为 108 吨。
2019年2月19日,公司于18日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简称“一〇一所”)签订了《氢能项目合作协议》,旨在从氢能技术研发、装备研制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
公司负责项目立项、建设制氢直至氢气提纯的装置以及全部的公用工程等设施、项目用地等;一〇一所作为合作协议主体方,负责氢气液化装置的技术、自有专用装备制造、人员培训等。
项目主要内容:在内蒙古乌海生产液氢,采用铁路、公路等方式运输到广东等地销售,目标市场为当地政府正在推动的燃料电池汽车以及部分高纯氢气用户;共同建设加氢站。
2019年3月6日,公司于5日与一〇一所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航天雷特机电”)签署了《氢液化工厂设备建设项目合同》,航天雷特机电承包公司氢液化工厂设备建设项目,在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的乌海氢液化工厂建设所在地建设一套氢液化工艺设备。
公司氢液化工厂项目于2020年4月28日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和安装调试等工作,现已建成投产,生产液氢、高纯氢气、超纯氢气等(产品纯度:99.9999%及以上)。
2019年4月23日,公司于22日与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雄川氢能”)签订了《氢能项目合作意向协议》,旨在氢能装备研发制造、氢源供应、加氢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方面展开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将氢能产业做大做强。
雄川氢能是广州市首批投资建设加氢站的企业,且已参与广州城市氢能清洁运输车整车研发,具有丰富的加氢站投资和氢燃料汽车运营经验。
2019年5月14日,乌海市政府与公司签署《氢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致力于在乌海开展氢能技术及应用研究,将乌海地区的氢能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打造氢能城市。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正在乌海市建设8座加氢站,同时,公司与一〇一所下属公司合作在乌海市建设国内第一座民用氢液化工厂项目。
2019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与签署《新能源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以双方共同推进加氢站发展为契机,利用中石化现有网点增添加氢功能及加氢站。
2019年6月11日,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有研工研院”,实控人是国家国资委)签署《稀土储氢材料开发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公司在制氢、稀土等领域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有研工研院在固态储氢方面的技术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开发稀土储氢材料。
有研工研院拥有10个国家级中心、实验室和研发制造基地,主要从事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高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产业化关键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开发,中试生产和成果孵化转化。在储氢材料研发方面,先后承担了50余项国家“863”、“973”及科技攻关项目,研制出多种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储氢材料与技术。
合作后续(合作期限5年)
2019年7月23日,公司与有研工研院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开发合同》,公司委托有研工研院在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的基础上研究开发第二代稀土系镧-镁-镍基储氢材料以及第三代稀土系镧-钇-镍基储氢材料,提高稀土储氢材料的储氢性能和储氢容量,降低储氢材料的生产成本。
研发计划
1.2019年12月前完成第二代储氢材料研制及优化研究,实现储氢容量较第一代储氢材料(储氢容量1.4wt%)提高20%。
2.2020年6月前完成第三代储氢材料研发,实现储氢容量较第二代储氢材料提高5%~10%并完成第三代储氢材料制备技研发,实现制备成本较第二代储氢材料降低15%以上。
2019年9月10日,公司与有研工研院就第一代储氢材料专有技术使用授权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转让,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转让合同》,转让价格450万元。
有研工研院已采用该技术秘密形成了单批次百公斤级的制备技术,并建立了该材料的小规模生产线,该技术秘密具备工业化生产条件。
2022年1月6日,公司和有研工研院签署《氢储能应用项目合作协议》,针对“固态储能研究与应用”在国内共同开展示范运行项目。
合作进行中…
2019年11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简称“新达茂稀土”)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方稀土”)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就新达茂稀土为北方稀土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稀土固废提供存储服务开展合作,同时加强在稀土冶炼、稀土加工和应用开发推广等方面的合作。
新达茂稀土为公司持有 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北方稀土持有新达茂稀土20%股权,新达茂稀土是集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深加工于一体的大型稀土生产企业,是我国最早从事稀土加工分离的企业之一。新达茂稀土拥有稀土固废存储资质和合法的稀土固废处理场地。
北方稀土是我国最大的稀土生产、科研、贸易基地,是中国稀土行业的龙头企业。
2019年12月27日,公司拟向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兴业国际”)购买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 1 号广州圆大厦 7 楼、8 楼、28 楼房产,总建筑面积 9484.2553 平方米,交易对价为 2.99 亿元,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塑交所”)的主要办公场所。
兴业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1月6日,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42,678万元。
本项目将由中谷矿业实施,达产后新增 30 万吨/年 PVC、30 万吨/年烧碱以及 50 万吨/年电石。

2020年2月14日,公司与旭化成株式会社签署《氯碱制氢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从资源、技术、装备等方面开展合作,推进双方在氯碱和氢能领域方面的合作。
旭化成株式会社全球首创开发离子交换膜法食盐电解工艺,通过离子交换膜电解盐水来生产氯、氢和烧碱。旭化成株式会社是全球唯一能够提供包括离子交换膜和电解槽、阳极、阴极、运行技术在内所有食盐电解工艺技术的制造商,其离子交换膜具有出色的电解性能,在电解电压、电流效率、盐水杂质耐性等方面具有世界顶尖水平的性能。
公司将引进由旭化成株式会社研发设计的离子交换膜法电解工艺及离子膜电解槽设备制取氢气,再通过纯化装置制取高纯度的气态氢、液态氢、固态氢。
公司全资持有的两个子公司中谷矿业、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于18日签署《年产 30 万吨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合同》,合同金额 2,180 万美元。
合同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谷矿业、金材科技向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购买一套 30 万吨/年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该装置以盐水为原料制造氢气、烧碱等产品,整套装置包括专利和专有技术的许可、工艺设计包装、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及培训、设备、材料、催化剂、化学品和备品备件等。
2020年4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拟以自筹资金 57,681.84 万元投资建设年产 100 万吨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
新达茂稀土为公司持有 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方稀土”)持有新达茂稀土 20%股权。
钾长石为稀土开采过程中的伴生产品,钾是“肥料三要素”之一,我国土壤中的钾缺失严重,钾的需求量很大。目前用于生产钾肥的可溶性钾盐十分缺乏,而不溶性含钾矿石资源非常丰富,钾长石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
2020年11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与乌海公交公司签署《燃料电池汽车供氢服务协议》,乌海化工为乌海公交公司运行的燃料电池公交、大巴等用氢车辆提供氢气及加注服务。氢气价格不高于 35 元/公斤,供应及加注 10,000 吨/年,合同期3年。
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法国液化空气子公司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在氢气液化领域开展合作,公司将建设液氢装置,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将协助进行液氢装置的技术和经济性分析,并就相关技术方案进行合作。
法国液化空气向众多的行业提供氧气、氮气、氢气和其它气体及相关服务。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是法国液化空气全球工程技术事业部的核心成员, 是法国液化空气的全资子公司、最大工程制造中心,主要生产氧气、氮气和氩气的分离提纯装置以及一氧化碳、氢气的分离和液化装置。
2021年1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简称“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签署了《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以及《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引进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的稀土专利技术,转让费一共30万元。
2021年2月23日,公司与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1年6月25日,拟定增不超过 902,761,19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鸿达兴业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5 万吨氢能项目,其中 3 万吨为液氢(将是我国首个规模化的民用液氢项目),2 万吨为高压气氢。同时,副产 100 万吨 84 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和 10 万吨漂粉精。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与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金财特来公司”,内蒙古国资控股)签署《氢气供销合同》,乌海化工为金财特来公司提供氢气供应服务,合同金额 7,000 万元,氢气单价确定为 35 元/kg。
2023年1月5日,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向广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鸿达兴业集团已有6只债券违约,涉及本金金额合计44.50亿元,另有超69亿元的银行逾期贷款。
广州中院已于2月25日前裁定受理鸿达兴业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
广州中院于4月8日前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8月31日发布了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年1月20日,公司股东广州农商行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40,918,020股,比例累计达10.919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3年8月5日,公司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因进行设备检修及设施维护,PVC、烧碱及部分电石生产装置于近日停产检修,预计为一个月。
中谷矿业的电石生产系统于11月8日正常开车运行。烧碱生产系统于 6 日开车运行,PVC 生产系统于 7 日开车运行。
2023年9月23日,公司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实际控制人周奕丰于12月15日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其下发《立案告知书》。
注::班长在此申明上诉所发的内容,其乃个人逻辑分析,不构成操作和买卖建议,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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