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没有暂停,还会继续常态化,所说的科学性,合理性,每次都有提及,但再战散户投资者的角度上看,却是没有一点科学性,合理性。
2300家企业因规则受限不能减持,这是去年的新规影响,确实是一个天大的利好,但这里也说明了,5300家上市企业,有2300家很拉跨。
注册制的审核并非是搬家,由证监会搬到交易所,其实股民们并不在乎谁审核,而是关心审核的标准是什么?其规则是否合理性,是否严谨。
另外提及到了对于企业以及大股东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减持,披露信息,财务造假,文中提及到严厉严惩,但我们想知道,想看到的是到底怎么严厉严惩,是继续罚酒点滴,你赚几亿罚你百八十万呢?还是真正的重罚,具备威慑力呢?
上交所发布的信息,有点让股民寒心了,违规减持情节严重者 可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
公开谴责,这句话听着好像是告诉企业大股东,你们放心大胆的做,没事的。
保护投资者,这句话听了无数次,但实际中却又偏袒资本,市场中比比皆是,3天上涨20%是异动要问询,下跌20%,没事,看不到,企业财务造假,股东违规减持,受害的都是散户投资者,先不论对于他们罚酒点滴的事,谁来给这些受害者一个交代,补偿呢?企业经营不善,或违规等导致的退市,为什么要等到1元以下呢?为什么不直接退市,以上市价格直接回购退市呢?最后还是散户投资者承接了所有。
金融股市平台的设立就是为了融资,但不应是为了所有企业融资,核心应该是融资+发展。
科学合理IPO,企业审查要严谨,不能是做做样子。
IPO要有限制,做到真正的科学,合理性,针对高精特新,可成长,可发展企业,要严谨。融资需求,专款专用,研发,扩产等合理需求,不应是增加流动性(多数流动性需求,都是之前大额分红过的),买银行理财,还债等非必要性的融资,要在申报时就杜绝掉。
企业与大股东的各项违规违法行为,应重罚,附带刑事处罚,这关系于数以万计的老百姓家庭生计,这是大事中的大事。
或许并不是那些企业的资本家真的都烂透了,而是面对着巨大的诱惑,轻微的处罚,谁不愿意去尝试一下呢?另外试想一下,一个企业只要能上市就会变成大富翁,或者干几十年,干到董事长们都要嘎了,他们也挣不了几个Y,但只要上市就暴富了,谁还有心思放在做好企业呢?
真正的注重投资回报,一方面是企业分红,这应该是强制性的,而不是鼓励,投资要的就是回报,无法给予回报的企业,凭什么能够融资呢?一方面是企业的成长性,企业与投资者共同成长性,美股是季度性分红吧,咱们半年甚至一年都可以,分红要有明确规则。
保护投资者不是一句话,要有实际对应的行动,不要再敷衍,别再继续寒老百姓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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