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本文以一个小散的角度讨论了证监会、交易所职责是否错配、是否有专业能力制定规则、量化交易、股指期货和做空工具,及注册制和IPO等股友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大A跌得稀里哗啦,外资骂骂咧咧地撤离了,说大A就是一坨大。也有人说大A连赌场都算不上,纯粹就是诈骗园。大A成了国际笑话,作为国人,自然脸上无光,一切批评、指责都是毫无意义,该做的是思考如何破局。
网上诸多专家、学者给出了很多非常好的意见,比如说“一股独大”、“融资市”、“法制化”、IPO过量、限制减持等。关于减持,其实最有效的方式可能是分红未超过融资额前,原始股不得在二级市场减持,同时禁止恒大式举债分红(债权优先于股权,利润必须优先还债)和用预付款分红(预付款在完成服务前是客户的资产)。

本文从一个小散的角度,提出一些问题和思考,供大家讨论。从小散的角度看,股市、期市用一个字来总结,就是“乱”。
证监会各种“规定”、“管理办法”满天飞,眼花缭乱;期货交易所几乎每天不是调整交易限额,就是调手续费、保证金率。这体现的是对市场殚精竭虑地呵护啊,但效果如何呢?
证监会压力山大,交易所两头挨骂,证券/期货公司苦不堪言,投资机构不知所措,散户心头喋血。究竟问题在哪呢?

第一个问题:是否存在职责错配?
证监会是监督机关,监督机关是执行机关,不是立法机关,让他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定,是否超出其职责和能力范围?
证监会、交易所是否应该为指数涨跌负责?股票指数涨跌,首先是由国内外大环境决定的,其次才是交易规则。交易所就好比菜市场的管委会,保证菜市场内交易秩序就行了,如果连白菜的价格都管,还要市场管理局和物价局干吗?
证监会即负责制定规则,又负责执行规则,还得对指数涨跌负责,谁来有效地监督他的执行呢?因为要对指数负责,指数低迷的时候,会不会放松监管?朝令可以夕改,这样会不会影响公信力?
比如说,规定10个交易日连续涨幅超过100%要停牌,是否因为指数低迷没有执行呢?
交易所是证监会的手脚?还是监管对象?

第二个问题:是否存在专业错配?
制定资本市场规则是高度专业化的领域,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证券、期货公司,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都必须考取从业资格证。不知道证监会主席、负责监管的领导干部是否有从业资格证? 如果不具备系统的理论知识,又不能炒股,没有实际交易经验,如何制定交易规则?这不是难为人吗?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2013年1月1日实施,依据是1997年(没错!是1997年)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提供软件荐股服务需办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要求至少5名专职投顾。软件荐股服务,是由软件系统利用计算机算法自动提供的信息服务,囤这么多专职投顾做什么?这个规定的制定者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呢?

利率的波动基点是万分之一,调整周期是月;而北交所股票涨跌幅是+/-30%,周期是交易日。证监会的主要领导如果职业背景是银行业,其专业技术经验是否能适应波动的变化?
+/-30%的日涨跌幅,却是T+1,是否科学、合理呢?
期货市场很多交易规则目的是限制流动性的,可能是为了控制价格风险。但流动性越差,价格越容易被操纵,越容易波动,这不是常识吗?还有个“最小报单限额“,这个规定目的是什么?限制散户参与交易吗?
制定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管”,还是为了有序发展?这是不是躺平式规则?

日内交易只会影响日内波动,不会影响价格趋势,这也是基本常识,用控制日内交易来控制价格波动风险,是不是很蠢啊?股指期货的平今仓收取率官方写的是1000%,就差在脑门上贴上“禁止日内交易”了。
期货新品种倒是一个接一个地推出,结果呢?大多是因为流动性太差成为僵尸品种,分时图走得要么是心电图,要么是上蹿下跳。成交额完全不能跟制造大国的现货体量相匹配,如何能承担起价格发现和定价重任?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合并计算场内外持仓的大户报告规定是值得肯定的,防止通过场外交易间接突破大户持仓限额,操纵价格。
一个小建议:期货涨停板上禁止开多仓,跌停板上禁止开空仓,平仓不限。

第三个问题:如何正确看待量化交易?
指数低迷,量化交易成了亿夫所指,和股指期货又成了大反派。据报道,2007年美国股市70%以上的交易额是量化交易产生的。
程序化交易(自动执行买卖操纵的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为市场提供大量的流动性,美国交易所甚至因此为其提供报酬。缺乏流动性有多可怕?老股民在时都见识过了。
雇佣1000个人同时操作,和高频程序化有区别吗?交警应该关注“是否超速“,还是超速的是电车还是油车?只要是操纵价格、虚假报单,管他是人工还是程序化,抓就完了!
在美国是英雄,偏偏到大A咋就成大反派了呢?量化交易背后是公平问题。量化交易是机构的专属工具,散户很难拥有。AI的发展加剧了不公平的程度。
发放“软件荐股“许可证,让合格的软件公司作为信息服务商进入市场,是否能解决或者缓解这种不公平呢?

第四个问题:如何正确看待做空和做空工具?
又有人“代表“民意大声疾呼暂停股指期货了。期货本身具有价格发现功能,领涨领跌是它的功能之一。2015年,股指成了背锅侠,被阉割,至今没缓过神来,导致了A股定价权旁落。
做空是市场维护价值投资的重要工具,美国的做空机制更完善。在大A,做空跟量化交易一样,背后的问题是不公平。如果A股能双向交易,裸卖空,看谁还敢连续拉板炒作题材垃圾股?那大A离价值投资就更近了。问题是如何让散户也能象买卖股票一样简单地做空?如果有散户可以参与的迷你股指期货,那也多了一个保护手段。
资本市场,不存在“恶意做空“和”善意做空“,只存在”合法做空“和”非法做空“。

第五个问题:如何正确看待注册制和IPO?
实行注册制大量IPO是问题吗?如何有相当数量的垃圾企业被同时清出场,那就不是问题。问题是大A有炒作黑五类的恶习。缺乏有效遏制炒作黑五类机制,不能用市场手段把垃圾企业扫地出门,大A能好吗?
按说现在大数据技术这么发达,快速识别操纵股价行为很容易,可为什么就能容忍大资金兴风作浪呢?昨天涨停,今天跌停,说没有借助资金/仓位优势操纵股价,您信吗?
一波拉升/打压是否是价格操纵,有没有类似“压实线,扣3分,罚200”这样公开、明确的评判规则呢?还是说,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如果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设立大数据异常交易监控局,做到当日发现、当日公布处罚,全流程程序化,不受人工干预,罚没款用于赔付受害的散户。会不会把垃圾股边缘化,让市场健康发展?

交管领域当年也是乱象丛生,后来用道路交通法代替了一大堆五花八门的法规,交管部门专心执法,即便交通参与者对执法结果有异议,也敢行政诉讼讨公道。交通秩序的改善可以说翻天覆地吧? 绝大多数驾驶员不排斥监管,甚至欢迎有序的监管,谁都希望能安全、有序地回家,不是吗?
卸掉证监会的立法责任,不再让证监会负责指数的涨跌,让其轻装上阵,专心监管,让法院监督行政执法,会不会也能获得类似的成功呢?
大A不需要谁来拯救,理顺职责、依法治市,加强监督,特别是对执法的监督,大A自己就会成为经济真正的晴雨表。
金融注重的是稳定,吸引外国资本参与的首要条件是有序的监管环境。中国是金融大国,但离金融强国,还遥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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