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3(SZ400022)$
由于海洋3大股东的不作为导致原有股改方案难以推进,但是海洋3股东大会通过的重整和股改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人都不得违抗,对于那些对公司破产重整做出重大牺牲的中小流通股股东来说,即便公司推出新的股改方案,那些让渡股票的中小投资者也始终拥有获得股改对价的权力,新进的流通股股东则无权分享,海洋3和东莞券商应当对新进流通股股东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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