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20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柯愈胜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其子柯彦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据公告,柯彦廷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之间,共计买入54.22万股,买入均价为9.99元/股;共计卖出52.90万股,卖出均价为10.00元/股,交易整体收益为亏损2380.44元。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柯彦廷持有振华股份97.32万股。

  振华股份称,公司向柯愈胜及柯彦廷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确认柯彦廷的违规交易行为,系柯彦廷在未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未充分了解《长盈智投策略服务》(以下简称“该服务”)服务性质和操作形式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21日开通该服务,柯彦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违规交易行为是在该服务开通后因系统自动交易而发生的,柯彦廷并未就开通该服务征询柯愈胜的意见,期间,柯彦廷也一直未告知柯愈胜其开通了该服务以及有关事项,柯愈胜对柯彦廷因开通该服务导致的违规交易情况完全不知情。柯愈胜及柯彦廷声明: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另外,柯彦廷在知悉本次违规交易事项后,第一时间与开户营业部取得联系,并于2024年3月19日关闭了《长盈智投策略服务》(该服务于关闭次日生效,故3月19日当日仍有交易)。

  振华股份表示,柯彦廷上述违规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柯愈胜及柯彦廷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开资料显示,振华股份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有重铬酸钠、铬酸酐、晶体铬酸酐、液体铬酸酐、铬绿、重铬酸钾、碱式硫酸铬、维生素K3、元明粉、氢氧化铝等产品。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016年9月在上交所上市。

  二级市场上,振华股份20日收涨0.33%报9.0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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