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浩国际控股(08375)发布公告,内容有关河南丽轩网路科技拟购买公司65.22%股份的相关事宜,备忘录的订约方将尽合理努力于备忘录日期后90日(即2024年3月20日,或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可能书面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或之前磋商及订立正式买卖协议,否则备忘录将告失效,而各订约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申索。
公司获潜在卖方告知,除备忘录外,于2024年3月20日,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并无订立正式协议或任何最终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因此,备忘录已于2024年3月20日失效,而潜在买方向潜在卖方支付的不可退回按金300万港元已根据备忘录没收。
于备忘录终止后,备忘录(有关订金、保密性、终止、通知、成本、法律效力、副本以及管辖法律及司法权区的条款除外)将不再具有任何效力,且备忘录的订约方概不得就此向任何其他订约方提出任何申索。
就收购守则而言,有关可能交易的要约期于本公告日期(即2024年3月2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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