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在2024年1月17日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三分厂精炼车间共建设有四条生产线1-3#生产工艺为投料-配料-密炼-开炼-晾干4#生产线工艺为投料-配料-密炼-晾干1-3#生产线开炼工序与1-4#生产线密炼工序分别配套建设有一台布袋除尘器精炼车间配套建设有两套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1-2#生产线与3-4#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两套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处理。

检查时精炼车间正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精炼车间配套建设的两套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未运行1#生产线开炼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未运行1#生产线开炼工序布袋除尘器、2#与3#生产线密炼工序布袋除尘器、4#生产线密炼工序投料口布袋除尘器及1-3#生产线密炼工序汇总布袋除尘器废气管道未与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相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对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于2008年1月14日批准成立,由浙江平湖伊诺华橡胶有限公司与香港高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兴建,主要生产自行车内外胎、摩托车内外胎、轮椅车内外胎、婴儿车内外胎、小型赛车胎、高速机车胎、沙滩车胎、拖车胎、农工业用内外胎、汽车内外胎。产品以内销为主,部分外销欧美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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