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佳云信披问题被立案公告后,股吧内认为股价将大跌者有之,甚至认为会连续几个跌停者也有之。暂且不考虑其发言动机,只依据其论点阐述一下个人观点。有价值的论点必须有相对客观的论据支撑,无脑的发泄情绪或者别有所图的论点只能干扰散户的情绪和判断,使大部分散户成为被收割的韭菜!针对公告发布后股价走势个人观点如下:(仅属非专业观点,不作为买卖依据。)
首先如果此次立案原因确实是去年底公告的行政监督执行书的延续,执行书所涉及问题点都是无关痛痒,对基本经营面也不会有影响,故对股价影响可忽略不计,但不排除周一开盘后的一两个交易日内,主力资金会借助公告效应余威进行砸盘洗筹,部分散户恐慌盘流出,此后将回归与传媒板块指数联动状态。另一种可能是风平浪静继续和传媒板块指数联动。
其次因为立案公告并未直接说明原因,会不会是前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督执行书内容之外的事项?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有点复杂不确定性了,此问题后面再表。以目前能掌握的相关规定及披露出来的信息分析判断,此立案公告实际涉及调查内容是前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督执行书的延续处理!判断论据是:依据《证监会立案调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作为证监会外派地方机构,按照地区归属原则有权对所属地区上市公司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自行立案调查,但是涉及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事项的,必须上报申请证监会立案调查!前述行政监督执行书涉及问题的其中一项是前期收购重组公司信息不及时披露,延期2个月后才公告,已构成内幕交易要素,故广东证监局无权立案处理,依据相关规定上报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也确实是由证监会发出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此项论据可以延申出另一个大家最关注的事项:即大概率此次立案调查内容不涉及虚假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内容,因为如涉及相关事项,一般是由广东证监局发起立案调查,不是由证监会首先发起立案调查!
再有就是立案事项中是否真的会出现行政监督执行书内容以外的事项?坦率的讲我不是相关领导,我也不知道!但也存在这种可能,因为依据《证监会立案调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即使不属于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事项,但对于复杂、敏感、性质特殊的情形,可以提请证监会机关日常监管部门、调查部门立案。其实大家最关注的是有没有严重的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造假的问题,因为这才会造成直接被ST或者退市,才会造成股价大幅下跌,一般性额度的经营数据和财务造假最终大概率也是罚款了事!除此之外的因素都不会对股价造成实质性影响!这也是很多被立案调查的公司股价并没有受影响,有的还在上涨的原因所在!针对已公布可掌握的信息,个人判断不存在重大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造假的调查事项!判断论据:一、佳云受资金盘萎缩影响,由主要利润来源的巨量引擎和一些手机厂家的头部代理商沦为头部代理商的合作商,相当于二批中间商。营业额和利润大幅萎缩也是必然的,同时投入化妆品和游戏业务的前期成本还未产生利润亏损也是正常的,原则上不存在故意隐藏经营产值和利润做亏的可能(前两年做出的商誉减值是否合理暂无法判断)。二、目前东莞国资委下属信托公司正在对佳云股权和债权进行变卖和转让,数亿国有资产尚未兑现。证监会和国资委同属阿公部门,此次立案调查如果涉及重大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事项造假事项,现在公告立案必将股价大跌使股权和债权的变卖和转让彻底流产,直接造成数亿国有资产流失。证监会会如此操作吗!?难道不会等本月股权和债权变卖和转让后再公告立案调查吗!?三、广东证监局上报申请立案调查的时间不会是这几天的的事情,证监会审核批准立案还需要一段时间,批准后才能公告。佳云应该早就知道即将被广东证监局上报申请证监会立案的事情,并且评估了最后立案调查结果可能被罚款,所以才出现了给相关管理层缴纳管理责任险的操作,因为一旦证监会立案,对相关管理责任人的罚款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是涉及重大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造假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缴纳管理责任险可解决不了问题,故佳云内部评估的最终处理结果只是罚款。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周一开盘如果出现佳云股价向下波动,首先观察文化传媒板块指数,如果文化传媒板块指数出现下跌,且下跌幅度和节凑和佳云股价下跌幅度和节奏基本相符,则不能马上确认佳云下跌和立案公告有关,有可能只是正常的板块联动,可持股继续观察。另外佳云在传媒板块中的直接联动股是省广集团和天龙集团,经常会出现传媒板块指数涨,这三只股票不涨反跌,而传媒板块指数跌,这三支股票不跌反涨的情况。所以在观察佳云和传媒板块指数的联动性外,要同时对照省广集团和天龙集团的股价联动性。如果传媒板块指数涨,佳云、省广、天龙都在跌,且下跌幅度基本相符,也不能马上确认佳云下跌和立案调查公告有关,可持股继续观察。如果出现传媒板块指数涨,省广和天龙也在涨,而佳云下跌,则基本可判定与立案公告的恐慌盘有关。如果出现传媒板块指数跌,省广和天龙也在跌,但是佳云下跌幅度和节凑明显偏大,也可基本判定与立案公告的恐慌盘有关。此时操作方式个人观点如下:一、坚定认为佳云涉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可立即清仓,避免更大损失。二、坚定认为佳云不涉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且对资金损失有承受力的可继续持股观察。三、基本认为佳云不涉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但对资金损失承受力有限的(包括有借贷资金成本的)可减半仓处理。四、坚定认为佳云不涉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且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勿用)充足,资金损失承受力强的可逢低加仓(周一加仓幅度不超过3成,防止周二继续恐慌效应)。五、基本认为佳云不涉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且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勿用)充足,资金损失承受力强的可根据自身心理承受能力选择是否逢低加仓(也可继续观察,周二视股价稳定程度再作决断)。
此贴只针对此次立案公告所产生的问题及后期操作思路而阐述的个人非专业观点,只作为学习交流目的,再次重申不作为买卖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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