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B(SZ2000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由于本公司2006 年和2007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
计报告结果显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特别处理”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在2007 年度报告披露日2008 年4 月15
日停牌一天,从2008 年4 月16 日复牌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具体处理措施
为:
1、A 股股票简称由原“S 深物业A”变为“S*ST 物业”,
股票代码仍为000011,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B 股股票简称由原“深物业B ”变为“*ST 物业B”,
股票代码仍为200011,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
5%。
二、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
2008 年,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1、 抓好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进度,保证皇御苑“御花
园”项目年底前竣工入伙,同时做好销售工作,完成销售目标。
2、 加大招商力度,保证国贸商场在深圳市改革开放30
周年庆典前盛大开业。
通过规模化经营,保证小汽车出租的新增运力成为公司新
的利润增长点。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存在被暂停或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
本公司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方式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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