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日丨新天地产集团(00760.HK)发布公告,2024年5月31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永祥(持有广州新天30%股权)接获来自新地(一家持有广州新天余下70%股权的公司)的函件。该函件主张,根据框架协议的条款,鉴于(i)永祥主要负责协调回迁安置区的工作,(ii)广州新天所付回迁安置区的土地有关成本已超出合作初期预计成本,及(iii)新地作为广州新天70%股权的持有人已间接承担该等超支成本,于广州新天即将分派股息合共人民币3.30亿元中,永祥失去其按比例收取股息人民币9900万元的权利。
于接获该函件后,公司即时联系新地并与新地进行磋商,以期就广州新天各股东的股息权利金额达成彼此均可接受的合理解决方案,并已考虑订各方股东的投资成本、现状及有关林和村重建项目的其他因素。永祥及新地已于广州新天日期为2024年6月2日的股东决议案中同意,于广州新天即将分派的股息合共人民币3.30亿元中,永祥及新地分别将收取人民币4850万元及人民币2.815亿元。股东决议案亦议决将广州新天进行自愿清盘。将来实缴股本的退回及任何盈余将按股权比例进行分派,且彼此的间不相互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经考虑林和村重建项目持续时间超过10年、各项成本、情况及与持份者的关系,董事会认为,股息权利所协定金额于商业上属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亦认为,同意广州新天减少派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业务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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