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5日丨DYNAM JAPAN(06889.HK)宣布,胜田久男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的规定,代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及(i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梁志杰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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