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NAM JAPAN(06889)发布公告,胜田久男先生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

DYNAM JAPAN(06889)发布公告,胜田久男先生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的规定,代本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及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梁志杰先生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6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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