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当前和未来的发展规模大小并不关键,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形成这种规模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家族信托?以及家族信托为何必然会成为中国人的财富标配?
家族信托作为一种复杂专业的法律架构,其主要作用是对财富进行强有力的保护和有序传承。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的安排,家族信托还可以同时具备增值保值、家族治理、公益慈善等功能。家族信托的优势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在与其他传统财富保护传承法律工具的对比中显现出来的。
01 代持 vs 家族信托
代持是规避债务风险的常用手段,但风险极高。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讲,代持属于一般委托关系,财产虽在代持人的名下,但所有权仍归被代持人所有,仍属于被代持人的责任财产。然而,由于代持通常手续不完备,当出现代持人背叛、债务、离婚或去世等情况时,被代持人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家族信托是合法的代持机构,是规避债务的重要方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根据《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后,信托财产为独立财产,除非信托财产设定了担保,或信托财产本身产生了税费,否则无需用于清偿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债务。如果委托人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恶意设立信托,债权人发现后有权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受托人如出现债务、离婚或去世等情况,合法设立的信托财产将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不会受到影响。如果受托人擅自处分或侵占信托财产,受托人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代持无法与家族信托相提并论。
02 赠与 vs 家族信托
赠与是家族企业股权传承、长辈向晚辈传承财产以及子女结婚父母出资的常见方式。
赠与的最大缺陷是,它只能给受赠人带来短暂的快乐。一旦赠与完成,财产权就成为受赠人的控制财产和责任财产。当赠与人反悔时,他们无权收回财产;当受赠人面临债务、离婚或去世等风险时,受赠与的财产可能会被迫外流或分割。
家族信托是家族企业股权传承、长辈向晚辈传承财产以及子女结婚父母出资的更合理方式。
长辈作为委托人,交付财产;晚辈和子女可以成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按照设定的条件和时间分享财产。符合条件的晚辈和子女也可以同时担任受托人,根据长辈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如果长辈认为他们不合适,还可以更换受托人,甚至在反悔后收回财产。当晚辈、子女遇到债务、离婚、去世等风险时,合法设立的信托财产作为非责任财产,不会受到影响。
赠与适用于小额的、无意收回的财产给予,而对于家族企业、家族财富等大额财产的给予和传承,家族信托将是首选。
03 遗嘱 vs 家族信托
尽管近年来遗嘱的接受度有所提高,但真正设立遗嘱的人仍然相对较少。
这是因为在中国文化中,人们讲究吉祥,往往觉得只有在自己临近离世时才需要写遗嘱。此外,遗嘱不仅形式复杂,在司法实践中还经常被认定为无效。更为棘手的是,遗嘱要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能生效,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继承程序,才能将遗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
如果不同继承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可能会导致亲人反目并对簿公堂。即使没有这些问题,遗嘱也只能在立遗嘱人去世后将财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而无法帮助继承人管理和控制财产。特别是当继承人年幼或无力控制财产时,财产可能会被侵占,甚至可能给继承人带来生命危险。
其中,直系亲属的遗嘱长期有效,而非直系亲属的遗嘱在专业上被称为遗赠。遗赠需要被遗赠人在得知遗赠后,60 天内公开表示是否接受遗赠。如果超过 60 天未公开表示是否接受遗赠,则视为放弃遗赠财产。
家族信托在财产传承和家族治理中能够得心应手,因为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是保护和传承财产,而不仅仅是为了应对去世,这样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通过选择合适的受托人来管理信托财产,并设立合适的监察人来监督受托人,指定子女后代为不同条件下的受益人,一切都可以在掌控之中。
根据信托法规定,委托人去世后,除非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否则信托继承仍然有效,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遗产。这不仅避免了继承争产纠纷,在继承人未成年或无力控制财产时,只要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分期并满足条件地受益即可,无需担心大额财产被他人侵占流失。同时,通过家族信托的条款设计,可以持续对家族成员进行经济支持、行为激励和约束,实现科学的家族治理。
遗嘱在财富传承中仍然有其作用,但与家族信托相比,功能较为单一,最多只能帮助立遗嘱人按照意愿分配财产。而家族信托不仅可以按照意愿分配财产,还可以管理和控制财产,并通过财产激励子女后代。现金和保单类资产可以通过家族信托来规划,而房子、股权等非现金类资产则可以结合遗嘱一起规划。
04 婚前协议 vs 家族信托
婚前协议是经济条件差异较大的男女在结婚前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婚前协议起草委托大多是由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父母强行要求子女办理的。婚前协议确实可以帮助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在未来避免离婚财产分割,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和去世后配偶继承的隔离作用较小。
婚前协议最大的问题是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签署才能生效,在结婚前就商量离婚安排,无疑会对感情造成潜在伤害,因此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方要求签署婚前协议,而另一方直接提出分手的新闻。
家族信托是保护婚前和婚后财产及收益的更佳方式。例如,如果一方的财产来自父母,那么父母可以作为委托人,一方可以作为受托人并成为受益人之一。信托财产和收益将独立存在,不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或未来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将来离婚、出现共同债务或意外去世,合法设立的信托财产将不会被分割。最重要的是,家族信托可以在婚前单方面保密完成,无需对方共同签署和配合,不会伤害两人的感情。
婚前协议的弊端远远大于好处,不仅财产没有得到充分保护,还极大地破坏了婚姻的基础——感情和信任。而家族信托则既全面保护了财产,又维护了双方的感情,可以说是兼顾了人和财产。
05 人寿保险 vs 家族信托
人寿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称为小信托,但其主要功能是财产本身的补偿和增值功能,因此其本质上属于资产,财产保护和传承并不是其主要功能,这里不再详细阐述。现在流行的做法是将人寿保险与家族信托相结合,形成保险金信托,将人寿保险作为资产,通过家族信托进行保护,弥补了人寿保险的不足之处。
也就是保险金信托。
以上对于家族信托功能的对比,只是常见的一小部分。通过掌控家族信托的基本原理和灵活设计其法律架构,可以使家族信托满足关于财富和相关人员的全方位需求,所以美国信托权威斯考特才会说: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
可能有人会说,家族信托的功能虽然非常强大和全面,但我不需要那么多功能,所以我还是只会选择某个单一的传统工具。
然而,与家族信托相比,传统工具不仅功能单一,效果也较弱,但它们仍然有一定的价值,可以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设立家族信托,对于很多不符合家族信托设立条件的情况,仍然需要通过传统工具来解决。
各种传承工具的特点和对比,将法定继承、遗嘱、遗赠、保险、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等工具结合起来,为家庭财富管理做规划,这才是高净值客户的标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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