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风药业”)及其保荐人中信证券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据贝多财经了解,长风药业于2023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冲刺上市,长风药业原计划募资15亿元,将用于新建生产吸入制剂等项目、药物研发项目,以及吸入制剂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等。
就在2024年1月,长风药业还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第一轮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其中涵盖科创板定位、研发管线布局、销售模式、研发费用、控制权、经营合规性、股权激励、持续亏损等20大类问题。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长风药业成立于2013年1月,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3.7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梁文青,股东包括苏州岭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美中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双鹭药业等。
据招股书介绍,长风药业专注于呼吸系统疾病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长风药业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在哮喘、COPD、过敏性鼻炎等多个临床需求大的治疗领域构建了丰富的吸入制剂研发管线。
据介绍,长风药业拥有已上市产品3个,主要在研产品12个,其他在研产品19个。其中,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于2021年5月获批上市,并于2021年6月中选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自上市以来已经覆盖超过8000家终端医疗机构。
目前,长风药业已上市3个吸入制剂品种,并拥有吸入用阿福特罗雾化溶液、吸入用硫酸特布他林溶液、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噻托溴铵粉雾剂等系列吸入制剂在研项目。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长风药业的营收分别为485.88万元、4198.57万元和3.49亿元,净亏损分别为4.05亿元、1.32亿元和4939.92万元,扣非后净亏损分别为1.54亿元、1.40亿元和4958.91万元。
长风药业在提示风险时称,由于在研产品多、研发投入高,因此短期内产品销售形成的利润可能仍无法覆盖研发投入。若已获批上市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后续在研产品无法按预期获批上市,则该公司可能持续处于未盈利状态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
据贝多财经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首轮问询函中要求长风药业说明吸入装置在吸入制剂研发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属于核心环节和核心技术,公司两次申报材料对于吸入装置重要性程度的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同时,要求长风药业说明其掌握吸入装置研发、生产等技术的具体体现,该公司自主研发吸入装置的相关制剂目前尚处于小试/中试阶段,是否能够验证该公司已经具备研发、生产吸入装置的能力。
说明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研发进展情况和已取得成果,并明确说明是否已达到重大科技专项相关考核指标要求,若未达到,请说明原因,如何通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反映自身核心技术实力等。
关于对赌协议,长风药业、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对赌协议,对该公司经营与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目前相关协议已清理。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长风药业说明对赌协议对该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控制权的影响等。
本次上市前,梁文青、李励通过苏州岭头、美中瑞、闽美投资、苏州沃伦及苏州远辰共同控制长风药业27.2536%的股权,提名并当选的董事在董事会席位中占多数,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梁文青为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励为董事、首席科学家。
关于持续亏损,要求长风药业量化分析该公司持续亏损、报告期末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原因,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进入集采后对其盈利能力的影响,结合货币资金余额、偿债能力等相关指标分析,该公司营运资金是否能满足日常经营、偿还借款等需要。
同时,要求长风药业结合已上市药品市场空间、竞争格局、集采后续采的可能性、在研管线研发进度、药品推广计划、各项费用的支出规划等,分析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主要经营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该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等。
此前,长风药业曾申报科创板上市,前次申报材料披露吸入装置是吸入制剂研发的核心,本次申报材料披露吸入装置是研发的重点,前次申报材料未说明吸入装置基本来源于直接对外采购或委外研发。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长风药业全面梳理两次申报材料信息披露内容,关于业务与技术、财务信息等内容的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和明显不一致,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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