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日电 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家天能)、雷志辉收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网站截图

  北京证监局指出,经查,万家天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的北京泰万堂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公司挂牌以来存在代多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161号、第190号、第212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公司存在未妥善保管财务资料和信息披露资料的情况,导致部分文件无法查找,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四、公司存在董监高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上述重大事件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雷志辉不配合主办券商工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表示,万家天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雷志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万家天能及雷志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Wind显示,万家天能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多晶硅电池组件,即通过将若干晶硅电池片串、并联连接,严密封装形成组件。

  财务方面,2023年上半年,万家天能实现营业收入28.62万元,同比下降16.4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2.22万元,同比扩大8.38%。

  6月28日,方正承销保荐提示,万家天能未能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如公司在2024年6月28日(含当日)前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方正承销保荐表示,鉴于主办券商已经无法联系到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无法获知公司针对上述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中新经纬APP)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