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的半年报预告披露规则,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强制披露条件:
1. 上海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7月15日前)进行预告:
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 豁免情况: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可以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可以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