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来了#  $电力行业(BK0428)$  

煤电低碳化改造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从环境角度来看,有助于减少碳排放,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这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改善环境质量具有积极影响。

从行业发展角度而言,“十四五”以来缺电事件频发,煤电在保障电力供应方面仍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低碳化改造,煤电可以呈现“增容减量”的发展态势,装机增长有望持续。

具体来说,煤电低碳化改造有以下方式和要求:

• 改造和建设方式:包括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三种方式。生物质掺烧是利用农林废弃物等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后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生物质燃料的能力;绿氨掺烧是利用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绿氢并合成绿氨,用于燃煤机组掺烧发电,替代部分燃煤,改造后机组需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的能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则是采用相关技术分离捕集二氧化碳,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地质封存。

• 改造和建设要求:优先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经济基础较好、地质条件适宜的地区实施。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掺烧项目,需具备稳定的生物质资源;实施绿氨掺烧项目,要有可靠的绿氨来源和丰富的可再生能源以满足绿氨制备;实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应具备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场景或稳定的地质封存条件。实施低碳化改造建设的煤电机组应满足剩余使用寿命长、综合经济性好等条件,新上煤电机组须纳入国家规划。同时,要达到一定的降碳效果,2025 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度电碳排放应较 2023 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 20%左右,2027 年的项目则应降低 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为保障煤电低碳化改造的顺利进行,相关政策也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相关项目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同时鼓励各地区制定支持政策,加大投资补助力度。

• 强化政策支撑保障,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改造建设。

总体而言,煤电低碳化改造是在保障能源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和合理的政策引导,可以降低煤电的碳排放强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也为煤电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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