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极简投研》的第315篇文章。文章仅记录个人思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作者没有群、不收费荐股、不代客理财。

一、锦州港概述

辽宁省锦州市锦州港93年成立,99年上市,主营港口服务,包括石油及制品、粮食、集装箱、煤炭等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等。

锦州港是东北商品粮重要中转码头,连续24年位居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

二、财务造假

24年5月31日星期五晚,锦州港发表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触及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6月3日周一停牌,周二复牌为“ST锦港”,公司复牌至今连续跌停,截止6月10日,已经有4个跌停了,未见开板。

据悉,18-21年四年虚增收入合计86亿,四年虚增收入占总营收的35.81%、56.13%、36.47%、2.56%,虚增利润合计1.7亿。

据推测,最初可能是为了满足银行贷款需求,才用非法手段做大营收和净利。

具体的过程可能是:18-21年间,锦州港向五家公司采购电解铜、沥青、铝锭、棉花、橡胶等大宗商品,与此同时,通过另外两家公司再售回这些大宗商品。在外面买一次再卖一次,资金转一圈后又回来了,这一买一卖就增加了营收和利润。

在整个过程中,单据发票是真的、资金转账是真的,甚至还有部分物流单据,也就是作假做全套,真的有部分货物在流动。但凭空多出来的80多亿营收,毛利几乎为0,估计这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也有可能是新任董事长上台,无意中发现了个中问题,索性把前任一锅端了。

经查,锦州港存在两方面违法事实,一是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二是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最终,证监会拟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总经理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两人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曹成于等4人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带帽,沿用的是24年4月底出台的“史上最严”退市新规,造假退市大幅从严,财务造假直接ST,而锦州港喜中枪。

三、锦州港的投资逻辑

造假的原因,除了为了满足银行贷款需求外,还在于,目前公司是无实控人状态,虽然招商局、大连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锦州市国资委,都是公司股东,但没有一个说的算的。

除此之外,公司营收21年触底,后迟滞增长;净利18年触顶,后持续下滑,23年净利只有高点的30%;盈利能力很差,23年,毛利率24%,净利率2.8%;资产负债结构一般:资产负债率60%;现金流极差,类现金15亿,短期借款28亿,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5亿,长期借款16亿。

因而,糟糕的财务状况也是公司造假的另一原因。

然而,由于锦州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战略价值,以及经营现金流净值极好,是净利润的约10倍,因而,公司一定不会破产,公司的股价也会存在一个底部。

总之,公司存在投机价值,正如徐翔所说,“市场往往会对股价矫枉过正,当股价低于企业的内生价值时,就值得投资。”

“任何断崖形状的下跌都会有一个反弹,徐翔摸准了这个规律。”

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定是火中取栗,所谓富贵险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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