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在$农夫山泉(HK|09633)$ 官方发文“硬刚”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指其发布的《饮水思源 30款瓶装水口味、矿物、安全检测》报告,存在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和明显主观误导后,香港消委会正式向农夫山泉致歉。

香港消委会声称,在与农夫山泉的代表会面和深入交流后,了解到相关产品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同时将农夫山泉的样本改列为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重新评分后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

特别是“溴酸盐”方面,农夫山泉的样本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此限值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的饮用水准则值范围内,并远低于上述准则值,可以安全饮用。

用错标准,定义错了产品,不专业还是不小心?

根据香港消委会的发文,这次测试主要参考的是中国香港、美国及欧盟相关法例及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瓶装/包装饮用水 (不包括天然矿泉水) 通用标准》及《天然矿泉水标准》。

农夫山泉则发文称,香港消委会在评价时,将其放在了“天然矿泉水”序列与不同类产品比较,错误地使用了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

显然,此次“乌龙”,正是香港消委会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对不属于“天然矿泉水”的农夫山泉进行了测试,并得到了溴酸盐含量每升3微克的结论。

由于要求最高欧盟规定,“天然矿泉水”的溴酸盐浓度,应小于等于3微克/升,香港消委会的“错误”结论,导致农夫山泉的样本产品,触及了欧盟溴酸盐的最大限值。而且,香港消委会并未对溴酸盐含量有明确的解释和细致说明,最终报告一经发布,便引发了消费者恐慌,农夫山泉股价应声下跌4.5%左右,连续两天持续走低。

企知道科创GPT显示:溴酸盐,是一种化学物质,人们在饮用水处理中常用臭氧消毒,而臭氧与水中含有的溴化物发生氧化反应,便会产生该物质,对人体可能会产生一定危害,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评估为2B级(可能得人体致癌物)。

溴酸盐并不常见于自然界,主要在工业生产中产生,国家规定饮用水中溴酸盐指标极限值为0.01mg/L(10微克/升),一旦过量添加,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研究表明,溴酸盐可引起试验动物呕吐、腹泻、肾脏损害、神经行为和发育紊乱,人们长期摄入溴酸盐会导致癌症发病率的增加。

另据农夫山泉在浙江省标准化公共服务的备案资料,其饮用天然水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其他饮用水中的自然来源饮用水,也就是说,农夫山泉的天然水,应执行的是“包装饮用水”的国标。

企知道资料显示,该标准对溴酸盐含量有所规定,须不超过0.01 mg/L,即10微克/升,农夫山泉明显是符合对饮用水准则值的规定的。

一个天然水,一个天然矿泉水,仅差两个字,被衡量的“标准”就有了明显的差别。用错了标准,定义错了农夫山泉的产品类型,一个“不专业”且“盲目使用国外标准”的评测,让农夫山泉陷入了溴酸盐“标准”之争。

“天然水”定义模糊,饮用水标准还需规范

对于“天然水”这一概念,目前由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国家标准进行定义和规范,市场上对于“天然水”的定义和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和不确定性。而且,我国饮用水标准体系中还存在一些如标准标龄长、修订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上饮用水标准的混乱。

另外,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已将包装饮用水做了统一规范,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两类,即不是纯净水就归结为其他饮用水,其他的叫法都将不被允许。

也就是说,虽然农夫山泉称其“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包装饮用水”的国标,但宣传上却不按照标准统一叫法,这也是导致农夫山泉时常陷入舆论漩涡,消费者对其产品不信任的一大原因。

“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农夫山泉作为中国知名大品牌,如果想要挽回品牌损失,稳固市场地位,其有能力参与到本行业国际标准的制定中去,从“定义”自身出发,从制定专属“饮用天然水”的标准起步,开拓出独有的“天然水”标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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