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消费讯,持续近8年的“红牛之争”迎来了新进展,中国红牛拿下一局。在一起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经销商商标侵权案中,泰国天丝的诉讼请求被长沙中院驳回。
泰国天丝败诉,称将上诉
7月30日,中国红牛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2021)湘01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7月29日已驳回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商标侵权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公司)的诉讼。
长沙中院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1162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红牛公司提交的《95年合资合同》和其在再审审查阶段提交原件的50年《协议书》,属于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他人独占使用,商标独占许可后商标注册人自己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在独占许可的模式下,商标注册人只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赋予他人有商标使用权,限制了自身的使用权。
经过审理,长沙中院最终认定,“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了天丝公司的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长沙中院驳回原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红牛表示,上述判决是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各级代理商、经销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合法权利的有力支持,同时也再次认定了中国红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
近年来,泰国天丝以商标侵权为由,发起多起涉及中国红牛代理商、经销商诉讼,经过漫长的审理,部分诉讼被法院以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为由驳回。中国红牛喊话泰国天丝,应该尊重历史客观事实,履行契约义务,保障中国红牛公司及与之长期合作的产业链合作伙伴、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主动撤销其他类似的诉讼,避免司法资源滥用,影响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对此,天丝集团31日发布声明回应称,长沙中院作出的(2021)湘01民初564号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且不具有可执行性,天丝集团将依法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本案涉嫌程序违法及其它违法行为,天丝集团将基于掌握的线索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和反馈。
天丝集团在声明中还称,该判决存在对最高院生效裁定认定事实描述进行误导性加工篡改、选择性忽视我方证据等严重违法情形,天丝集团将形成书面报告于近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
“红牛之争”鏖战近8年
要想弄明白“红牛之争”的来龙去脉,就要从红牛的起源说起。
1956年,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了泰国天丝集团。1975年,许书标成功研发了“Kratingdaeng”饮料,由于产品LOGO是两头红色的牛对撞,故被泰国消费者称之为“红牛”。
上个世纪90年代,许书标受邀来海南合资建厂,试图将该饮料引入中国市场。但由于拿不到生产许可和斗牛图案注册商标,一筹莫展,直到他经人介绍,遇到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
可以说,没有严彬就没有中国红牛。严彬介入后在中国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并达成了与中食公司、中浩公司的合作。严彬同步与许书标签署合作协议,双方于1995年3月成立了泰国红牛。
该主体由泰国华彬、严彬以及泰方多位小股东组成。同月,泰国红牛、泰国华彬、中食公司、中浩公司达成了《意向书》并达成了50年《协议书》的基本条款。其中核心条款之一即是中外双方合作涉及中国政府特殊许可审批,打开中国市场并大量持续投入,合资公司的生命必须是长期的,各方约定了50年的合作期限。
1995年4月5日,中方企业去泰国考察期间举行了签约仪式和发布会。1995年9月22日,原卫生部作出《关于"维生素功能饮料"等生产的批复》(卫监发[1995]第51号)。在取得政府批准生产的确定批文后,1995年11月10日,严彬代表中国红牛(丙方)与中食公司(甲方)、中浩公司(乙方)、泰国天丝(丁方)签订了“50年协议书”。
在严彬的牵头下,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严彬主导设立的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四方成立了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并由严彬任董事长,全权负责中国红牛生产、销售等全面运营。
这次看似成功的合作,随后却开始朝着不寻常的方向发展。
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的协议书原件在签订后竟神秘丢失。中国红牛表示,在协议书中其拥有50年的营业期限。而泰国天丝集团表示,深圳工商部门批准中国红牛的营业期限只有20年。
因为缺少原始协议文件,争端变得复杂。2016年10月6日,泰国天丝以中国红牛侵犯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争议核心是授权期限:泰国天丝认为20年的授权期已到期,而中国红牛坚持认为授权期还有30年。
在庭审中,泰国天丝拿出了不少有关20年授权期的证据,包括可查证的证件、备案合同等。中国红牛手里则几乎没有能打的牌,只有协议书电子版。但由于所谓“50年协议书”没有原件,相关复印件上也没有公章,因此被法院认为“真实性存疑”。
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天丝集团胜诉,中国红牛败诉。
人们本以为“红牛之争”就此尘埃落定,但中国红牛仍不“死心”,于2021年将泰国天丝等诉至北京四中院,请求确认上述“50年协议”第七条有效。
曲折的剧情随后再起波澜。2022年2月23日,中国红牛在官网、微信等多个平台发表声明称,已经取得“50年协议”原件,并已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这份协议书原件,作为相关案件再审的重要依据。
2023年6月,北京四中院就该案作出一审裁定,驳回了中国红牛的起诉。一审认为,“50年协议”不是复合型合同,不具有分拆起诉的请求权基础,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具有基本的诉讼法依据。此外,组建中国红牛是“50年协议”的内容之一,中国红牛应为合同客体而非合同主体,其本身不享有合同权利,亦不负有履行义务,不属于本案适格原告。
中国红牛不服一审裁定,仍持原起诉理由,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2023年12月,北京高院推翻了一审裁定,认为中国红牛系“50年协议”的签约主体之一,有权依合同提起诉讼,有权针对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单独提起诉讼。最终,北京高院撤销了一审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中国红牛的困境
早在2014年,中国红牛的销售额就突破200亿元,2015年达到230亿元巅峰后再没能前进一步,2019—2021年,中国红牛的销售额分别为223亿元、228亿元和218亿元(订单额)。截至2022年底,中国红牛所在的华彬快消品集团全年全品销售额215.4亿元。
继红牛之后,华彬在快消品业务也进行了多次尝试:2014年,拿下美国椰子水品牌VitaCoco25%的股权;2015年从德国引进了风靡全球的儿童饮料——果倍爽;2016年拿下挪威高端瓶装饮用水品牌VOSS51%的股权;2018年,推出了对标“红牛”的同属功能性饮料的战马。
这款被华彬集团寄予厚望的战马,在推出三年后的2021年,市占率仅3.1%。同时,东鹏特饮的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4.7%上升至2021年的16.7%。乐虎、体质能量也分别抢下8.1%、5.6%的市场份额。而欧睿国际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红牛的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82.1%降至2021年的53.3%,足足下降近三成。
据观察者网,事实上,至今泰国天丝和相关方在没有取得和中国红牛诉讼的最终胜利,但为了推动自己的产品上市,一方面大张旗鼓在全国范围内发起商标侵权诉讼,另一方面在关于红牛“商标权属”(并非商标侵权)判决送达后,以“商标侵权”为名发动全国法务和销售人员举报经销商,干扰红牛正常市场秩序。
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利用判决断章取义、片面化宣传——“50年协议全部被驳回”“大大浪费司法资源”“拿不稳红牛”等恶意降低中国红牛社会评价。对市场而言,这些行径不仅伤害了中国红牛及其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合法利益,也对广大消费者造成困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泰国天丝方面称,2020年以来,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侵犯”红牛品牌方天丝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尚未有执法依据)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已做出各类执法文书多达5000余份。实际上这些分布在各地的经销商和商户都是长达5年、10年来为红牛拓展市场和红牛品牌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合作伙伴。
尽管各种招数层出不穷,但依然未能撼动中国红牛的市场地位。中国红牛介绍,拒不售卖泰国天丝产品是商户自主经营的权利。但在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诸多诉讼纠纷尚未有终局裁决的背景下,泰国天丝及代理商对他们实施了举报和威慑,甚至安排律师上阵威胁,让他们正常经营活动陷入困局。这些案件经过中国红牛沟通,已经98%以上被解除或解决,红牛销售和经营也已经恢复正常。
从品牌资产的角度看,中国红牛作为在国内市场占据40%以上市场份额的头部品牌,拥有巨大的品牌资产,而这个资产主要是中国红牛与产业伙伴一起20余年的劳动所得。实际上,受益于这份“50年协议书”,泰国天丝及相关方20年轻松拿走48亿,现在不仅闭口不谈,甚至至今仍不承认签署过该协议。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赵万一认为,中国红牛饮料的商标作为组合商标也并不是对外国红牛商标的复刻和摘抄,它对融入中国市场已经做出了适应性的自主调试并进行悉心的本土培养。就中国红牛饮料商标的社会意义而言,它代表着某种程度上的社会公共利益,也代表着中国商标逐渐从品牌借鉴走向品牌自主,更代表着中国商标制度应从制度移植走向制度觉醒的发展方向。
同时,知名战略定位专家、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指出,在“红牛”商标拉扯中,中国红牛所属的华彬快消品集团面临着无法使用商标及侵权的风险,这对其品牌前景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商标问题,可能会导致品牌形象受损、市场份额下滑,甚至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因此,华彬快消品集团需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以保护其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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