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8月14日电 8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因存在“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24年8月7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罚款7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同时,时任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客户经理高平、时任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曹修鹏,均因对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处罚;时任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客户经理郭子弘,因对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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