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诺诚游戏法朱骏超 陈杰

01

网易《阴阳师》维权成功,

“拉踩”广告构成商业诋毁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百鬼物语》与《阴阳师》游戏之间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作出二审判决。

《阴阳师》是网易公司于2016年由研发的游戏,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某某物语》是2018年由友某公司研发、鲸某公司运营,并在爱某公司平台发布的游戏。二者同为日式和风手游产品。

经查,《某某物语》中使用了与《阴阳师》高度相似的86幅美术作品和11个角色形象。鲸某公司在爱某公司的游戏平台上发布文章,通过诋毁《阴阳师》“太肝了”“卡池有毒”等,以提高《某某物语》形象。

法院认为:

1. 三被告共同运营《某某物语》,擅自使用涉案86幅《阴阳师》的美术作品,侵犯了网易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 《某某物语》使用了与《阴阳师》知名角色高度相似的角色形象,该行为构成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

3. 鲸某公司发布文章,使用褒义词介绍己方游戏,使用贬义词评价竞品游戏,明显具有误导性,该行为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按照侵权事实的参与度,鲸某公司赔偿网易公司100万元,友某公司对其中的9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爱某公司对其中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诺诚评论:

游戏公司在推广游戏时,应注意比较广告的合规问题,以防范产生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法律风险。

具体而言,应避免与特定竞品游戏作对比,不要展示竞品游戏的名称或知名图标,或使用其他具有明确指向性的表述;

游戏对比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不得歪曲、篡改事实,避免误导玩家的选择;

在评价竞品游戏时,应当避免使用贬义性词汇,以防范产生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法律风险。

02

崩铁测试玩家泄密游戏内容,

被全额判赔米哈游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内测玩家泄密未公开游戏内容的案件。

本案中,原告米哈游公司于2024年3月申请诉前行为保全并获得法院支持,4月正式起诉。

法院认为,以游戏角色实机形象、角色施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组合而成的连续动态游戏画面以及技能数据等内容,属于商业秘密,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

米哈游公司与陈某签订《保密协议》,并在游戏内测时指定线下测试机房、记录到访信息、安装监控设备,配备存放手机等设备的指定区域,上述措施应当视为权利人对涉案信息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陈某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披露原告商业秘密。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在“米游社”APP上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诺诚评论:

米哈游再次针对测试玩家泄密维权成功,且该案成为了首个赔偿诉求全额支持的案例。

在开展游戏测试时,游戏公司应注重采取保密措施,如通过合同条款等形式约束内部员工和警示外部合作方及其员工,明确各方的保密义务及相应的违约和侵权责任;

游戏内测前与玩家签订《游戏测试用户协议》,以显著方式引导玩家阅读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重点条款;

游戏内测时指定测试机房、安装监控设备、记录人员到访信息等。

发生泄密事件后,游戏公司应及时对泄密视频或图文、泄密人账号信息等相关内容进行取证;并及时向侵权人及发布平台等发函警告,或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防止泄密内容的进一步传播。

03

推广方刷量,被判赔550万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就一起涉及作弊刷量的推广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

某流量公司(推广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某金融类APP运营公司(购买方)支付拖欠服务费及利息约120万元。

随后,购买方提起反诉,主张推广方在营销过程中存在数据作弊行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应当退还服务费约32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620万元。

法院认为,即使双方已经实际结算营销推广费用,也并不当然免除推广方保证推广数据真实性的义务,流量购买方随时有权对数据进行核查,并主张相关权利。

流量推广方营销推广过程中,存在诸如短期内广告链接点击量激增、同一IP地址当天多次访问同一广告链接等多项数据异常表现,法院据此认定其实施了数据作弊行为。

最终,法院认定推广方虚假刷量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其退还无效数据对应的服务费200余万元,支付违约金约350万元。购买方在推广方违约的情形下,拒绝支付服务费,不构成违约。

诺诚评论:

在买量推广合同中,推广方常试图通过约定数据核对的异议期,或对账后签署结算单即视为对数据结算无异议,以保证前期结算的服务费不受后期数据争议的影响。

本判决为购买方提供了有力的权益保障,即购买方的数据核查权利和数据造假后的退款请求,不受数据核对异议期的限制。

此外,本案对异常数据的认定标准,也可为购买方日后在合同中明确数据核验标准提供参考。但如采用此类标准,可能将来更多的推广方将采取预付款的方式以防范结算风险。

04

盾兵科技计划赴美上市,

员工仅有63名

近期,香港游戏厂商盾兵科技(Pyro Entertainment)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港股书,申请纳斯达克上市。

招股书显示,盾兵科技成立于2020年,核心产品包括自有游戏开发、第三方游戏授权及软件游戏开发服务。截至2023年底公司仅有63名员工,游戏开发者数量却在香港排名前五。三年内已经推出了两款营收超过千万元的手游。

据悉,该公司靠代理游戏发家,在中国港澳台地区代理发行的足球模拟手游《Barcode Footballer(创造球会)》,曾一度支撑了公司90%的营收。虽然后续《Abyss(深渊)》等自研产品的成功推出,逐渐将公司自研业务的营收占比提高,但授权游戏仍然是盾兵科技的营收支柱,直到2023年末,授权游戏仍占公司近六成营收。

从招股书来看,进一步扩展海外市场以及支撑持续攀升的研发成本或许是其选择赴美上市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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