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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高新能)终止了创业板IPO。力高新能源拟募集7.3479亿元,选择了创业板第一套标准。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摩斯IPO》发现,力高新能多个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其中2023年6月26日版本的招股说明书,提及力高新能2022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16.48万元、8279.66万元。2024年6月29日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则为8287.61万元,与前一版本的数据相差约9万元。
交易所关注到力高新能2023年1-6月收入增长放缓,要求力高新能充分揭示风险。力高新能源也在2024年6月的回复函中坦言,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为了保持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将继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幅可能低于公司收入的增幅,存在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摩斯IPO》认为,近年来BMS市场竞争加剧,部分整车厂、电池厂对于BMS采取自研自产的模式下,尤其是比亚迪从2020年占BMS市场仅为12.60%,快速提升到35.70%,第三方BMS市场份额在未来存在进一步压缩的可能。市场竞争加剧,力高新能未来经营持续承压下,业绩不稳定恐是选择放弃IPO的重要原因。
力高新能是集产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内知名新能源产品供应商,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产品为主、储能和其他汽车电子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是国内最大的第三方BMS提供商。
力高新能实际控制人是王翰超,其为合肥揽峰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揽峰100%股东,同时系烟台望徽、烟台财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翰超通过前述主体间接控制力高新能39.58%股权的表决权。值得注意的是,毕业于北京大学的王翰超曾经长期任职于华为。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王翰超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代表处副代表;2008年4月至2015年3月,王翰超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交通行业系统部部长。
2021—2023年报告期内,力高新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99亿元、5.59亿元和8.0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27万元、9048万元、956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18万元、8288万元、818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70%、46.43%和45.13%。从毛利率看,2023年出现了下滑。力高新能对此解释,动力电池厂和整车厂凭借自身优势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挤压了第三方BMS厂商的市场空间,导致第三方BMS厂商行业竞争加剧。力高新能还表示,新能源汽车终端零售价格的下调可能向上游零部件进行传导,导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BMS毛利率下降。
《摩斯IPO》认为,2023年以来,汽车行业越来越卷,对于汽车零部件配套IPO公司而言,竞争加大,利润空间被积压,最终与汽车产业链相关的IPO企业选择了终止。力高股份也在回复函中特别提及,以比亚迪为代表的整车厂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挤压第三方BMS厂商的空间。
报告期内,力高新能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30%、65.28%和84.45%,客户集中度较高。而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力高新能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1亿元、3.63亿元和5.6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49%、64.90%和69.84%,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力高新能坦言,可能存在部分款项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作者 | 摩斯姐
来源 | 摩斯IPO(Mors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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