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24 年 8 月 19 日,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通过辅导机构开源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开源证券。

2024 年 8 月 23 日,安徽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公司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开始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为开源证券。

泰达新材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081.01 万元、4,774.5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61%、18.59%,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泰达新材曾在2016年9月23日向证监会报送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泰达新材(首发)未通过。

2021年06月01日,北交所受理了泰达新材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2022年 9 月 19 日北交所上市委对泰达新材进行了审核,审议结果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毛利率变动。2018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偏酐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9.62%、10.20%、22.91%和 30.74%,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正丹股份及百川股份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且 2020 年以来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1)请发行人对自身及可比公司的成本构成进行分项量化分析,说明单位成本显著低于可比公司是否具有合理性。(2)请发行人结合财务数据分析说明毛利率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上述增长趋势是否可持续。(3)发行人的工艺路线是否有继续改造优化以达到大幅度降低成本的潜力,成本下降能否直接带来市场占有率的大幅度提升。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收入利润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899.60 万、20,865.19 万、28,237.24 万,增幅分别为 50.11%、35.33%;净利润分别为 574.06 万、3,538.51 万、6,517.48 万元,增幅分别为 516.4%、84.18%。根据申报文件,2016 年至 2019 年间,发行人净利润呈现显著下滑趋势,但 2020 年度大幅增加。请发行人说明:(1)2020 年度净利润改变下滑趋势且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影响因素,该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未来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2)报告期净利润增长显著高于收入增长的原因,结合财务数据逐项分析各项影响因素的具体影响金额。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于安庆亿成。根据申报文件,偏三甲苯供应商安庆亿成 2万吨偏三甲苯装置自 2016 年投产至 2019 年期间生产不稳定,因此公司自 2016 年与安庆亿成合作至 2019 年采购量不大。安庆亿成2019 年底流动资金压力大,其考虑让客户提前预付货款、安庆亿成以降低价格为代价的方式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因此希望获取发行人资金支持。经双方充分协商,2019 年 12 月,发行人与安庆亿成达成战略合作意向。2020 年,安庆亿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偏三甲苯主供应商,发行人自安庆亿成采购价格较同期市场价格有平均每吨 200-300 元左右优惠。(1)请发行人说明在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偏三甲苯市场供应充足的情况下,选择存在资金风险且历史上生产不稳定的安庆亿达作为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发行人结合预付款对发行人、安庆亿成的实际影响,通过量化数据解释说明 2000 万元预付款产生的商业利益与低价销售偏三甲苯是否存在对等性,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3)发行人 2016 年及 2019年度净利润持续下滑,2020 年净利润大幅上涨,净利润变动时点同公司与安庆亿成的合作时点吻合。请发行人说明业绩波动与安庆亿成采购之间的关系,发行人采购安庆亿成偏三甲苯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用安庆亿成调节利润的情况。(4)请发行人说明安庆亿成等主要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在关于终止对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中,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未就报告期内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合理性、净利润连续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证券法》第十九条、《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

结合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北交所决定对泰达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据泰达新材此前北交所上会稿披露,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重芳烃氧化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偏苯三酸酐是生产绿色、环保型增塑剂、高端粉末涂料、高级绝缘材料等产品的重要原料。

董事长柯伯成直接持有发行人 1,246.36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28.65%,通过泰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58.78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65%;柯伯留直接持有发行人 1,127.74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25.93%,通过泰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32.69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5%。 柯伯成与柯伯留为兄弟关系,于 2009 年 3 月 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柯伯成与柯伯留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61.28%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泰达新材本次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为柯伯成与柯伯留兄弟,二人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60.6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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