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嘉(SZ000889)$  2017年000889花了14亿,以51%现金,加上49%完成100%收购北京中天嘉华。

49%增发是通过上面批准的,51%现金当初收购协议明确注明分三次付清,当然分三次付清本来以为是万无一失,因为这里面有收购完成前三年三年业绩补偿协议,收购款项第一次是付了,第二次也付了,第三次没有付,因为三年业绩对赌到期,没有完成当初业绩对赌的那个盈利,需要刘英奎等人支付业绩补偿,刘等人以上市公司不继续付清收购款为由拒绝支付业绩补偿,这么一来一场狗咬狗的好戏慢慢拉开帷幕。

上市公司一纸公告子公司失控。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子公司失控了,业绩也剥离了,增发给刘等人49%股份就应该作废,怎么可能还能堂而皇之的拿出来拍卖?

必须收回刘等人手里股份

必须撤销高送转十送四

必须把现在的名称中嘉博创改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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