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草案全文。此次发布的《草案》共十一章、一百九十条。在总则中:


1、草案着重强调了要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招标采购、医疗收费、医疗保险等政策,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推广和使用。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创新医疗器械。同时,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研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医疗器械;鼓励面向罕见病以及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医疗器械研制创新,提高产品供给能力。


2、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制定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将医疗器械研制与创新纳入发展重点,在科技立项、融资、信贷、招标采购、医疗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国家建立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基金,促进高性能、高品质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鼓励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拓宽医疗器械企业融资渠道


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器械注册人可以转让医疗器械注册证。此前是不可以转让的。


草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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