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卡罗特(商业)有限公司(英文名:Carote Ltd)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并披露了聆讯后资料集(招股书),招银国际及BNP PARIBAS(法国巴黎银行)为其联席保荐人。据贝多财经了解,卡罗特是一个全球化的厨具品牌。


自卡罗特于2016年推出“卡罗特(CAROTE)”品牌以来的八年内,已在中国、美国、西欧、东南亚及日本等主要市场的在线厨具细分领域建立显著地位,并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厨具品牌之一。

最初,卡罗特主要为海外品牌提供OEM服务。2013年,该公司开始发展ODM业务,为国际品牌所有者及零售商设计、开发及制造定定制厨具产品。2016年,卡罗特进军线上零售领域,推出自有厨具产品品牌「卡罗特(CAROTE)」。

据了解,卡罗特在境内的主要经营主体为浙江卡罗特工贸有限公司。天眼查App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注册资本约为2028.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章国栋,全资股东为卡罗特集团有限公司。


前不久,浙江省永康市公布了《永康市2023年度上市后备企业公示名单》,卡罗特名列其中,一同被列入名单的还有安胜科技(NQ:874125)、宏伟供应(NQ:833770)、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千禧龙纤(NQ:873811)等。

目前,卡罗特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厨具产品。从基本的锅碗瓢盆到设计精良的餐具及饮料容器,卡罗特的产品组合旨在满足不同厨房场景的不同需求,定期更新产品阵容,推出新产品及改善产品,以保持客户黏性。

2021年、 2022年、2023年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卡罗特分别推出520个、1305个、1374个及361个SKU的自有品牌产品。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卡罗特的产品组合包括超过2200个涵盖不同厨具类别的SKU,包括炊具、厨房器具、饮具等。

与此同时,卡罗特建立了快速扩张的全球销售网络,策略重点为电商业务。自卡罗特的品牌产品于2017年首次进入国际市场以来,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其在线业务已扩展至涵盖在19个地区市场的19个在线市场共开设的48家自营网店。

根据灼识咨询报告,按2023年的零售额计,卡罗特在各主要市场的在线炊具行业中排名前五,在中国排名第四,在美国排名第二,在西欧排名第三,在东南亚排名第二,在日本排名第三,市场份额分别为1.2%、13.1%、1.3%、8.6%及8.1%。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卡罗特的收入分别约为6.75亿元、7.69亿元和15.83亿元,毛利分别约为1.27亿元、2.75亿元和5.65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0.32亿元、1.08亿元和2.37亿元。


贝多财经发现,卡罗特的营收、利润规模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24年亦是如此。招股书显示,卡罗特2024年第一季度的营收约为5.03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2.92亿元增长73.34%;净利润0.89亿元,2023年同期为0.56亿元,同比增加58.32%。

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卡罗特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调整净利润分别约为0.32亿元、1.09亿元、2.43亿元和0.97亿元,经调整净利润率分别为4.7%、14.1%、15.3%和19.3%,盈利能力持续强化。


与之对应的是,卡罗特自有品牌的销售占比逐步提升。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该公司的品牌业务收入分别约为2.83亿元、5.31亿元、13.79亿元和4.50亿元,占比分别为41.9%、69.1%、87.2%和89.5%。

其中,卡罗特的品牌业务收入来自销售自有品牌产品。相比之下,卡罗特的ODM业务收入由2021年的3.92亿元减少至2022年的2.38亿元,再进一步减至2023年的2.03亿元,占比分别为58.1%、30.9%和12.8%,2024年第一季度的占比再降至10.5%。


于业绩纪录期,卡罗特的ODM业务收入减少主要是该公司售出的ODM产品数量由2021年的约750万减少至2022年的约440万,进一步减至2023年的约370万,再进一步减至2024年第一季度的约90万。

整体而言,卡罗特的销售额实现了快速增长。于2024年3月31日后,该公司的业务继续扩大。尤其是在美国的销售额较2023年同期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客户需求增加及品牌知名度提升。

与此同时,卡罗特分别于2024年4月及2024年6月开始在美国线上市场Target及Macy’s销售产品。此外,卡罗特亦继续开发新产品,并于2024年4月及5月推出超过320个新SKU。

本次上市前,章国栋、吕伊俐夫妇通过Yili Investment持股98.6%,Denk Trade持股1.0%,Carote CM持股0.4%。目前,章国栋为卡罗特董事会主席(即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吕伊俐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产品官。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监会曾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中要求卡罗特补充说明股权控制架构合规性、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关联方借款等情况。

其中,要求卡罗特说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背景、资金来源及还款安排,现金分红与关联方偿还借款的关联性,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并说明是否建立健全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控制度和保障措施等。

与之对应的是,卡罗特于2022年宣派股利5000万元,其后于2023年分派。2024年3月,该公司再次宣派股利1亿元。其后,该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支付上述股利1000万美元,并于2024年5月17日前支付剩余金额。


而证监会于今年3月15日公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明确,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

由于2022年宣派股利5000万元,致使卡罗特2022年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相对较高。同时,该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相对较低。截至2022年12月末,该公司录得流动负债净额8260万元。

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卡罗特的流动资产净值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92.8%,也和宣派1亿元股利等直接相关。截至2024年3月末,该公司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约为2.64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了约2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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