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控股(00031)发布公告,有关(其中包括)该公司60%间接附属公司航天高科分别与航科后海和华保润解除租约和诉讼等事宜。该公司得悉航天高科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晚及2024年9月2日接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航科后海诉讼一(航天高科向航科后海索偿欠付租金和违约金等)、航科后海诉讼二(航科后海要求法院判令航天高科就未能向航科后海及时交付物业和提供房产证向航科后海支付经营损失等)、航科后海诉讼三(航科后海诉航天高科返还多付的租金和利息损失)、华保润诉讼一(航天高科诉华保润就未付租金及违约金等提出申索),及华保润诉讼二(航天高科向华保润索偿因提前退租导致的物业空置损失及收取次承租人预缴租金等提出申索)(华保润诉讼一及二合议判决)等诉讼的四份二审判决书(该等二审判决)。
1.根据航科后海诉讼一之一审判决,航科后海被判向航天高科支付租金合计人民币9864.6万元、逾期支付租金违约金人民币181.27万元等,航天高科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详情请参阅该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的公告),双方就一审判决提呈上诉。根据二审判决,双方提呈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2.根据航科后海诉讼二之一审判决判,航天高科被判向航科后海支付经营损失人民币119034615.60元等,航科后海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详情请参阅该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的公告),双方就一审判决提呈上诉。根据二审判决,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3.根据航科后海诉讼三之一审判决判,法院驳回航天高科及航科后海双方之所有诉讼请求(详情请参阅该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的公告),航天高科就一审判决提呈上诉。根据二审判决,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4.根据华保润诉讼一及诉讼二合议出具一审判决,判令华保润需向航天高科支付租金、免租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次承租人已缴纳的合同解除后的租金、律师费等合共约人民币4450万元,以及航天高科没收华保润支付的履约保証金人民币800万元等,航天高科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详情请参阅该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的公告),航天高科及华保润就一审判决提呈上诉。根据二审判决,双方提呈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关于航天高科及航科后海之间的索赔,该等二审判决生效抵消核算双方债权债务,航科后海诉讼一、二、三、以及航科后海诉讼四的索赔可以净额结算。预计航科后海需向航天高科支付约人民币2200万元(计算截至2024年9月4日,最终将按执行情况而定)。该等二审判决为相关诉讼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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