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知名的私募基金经理,曾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而被捕。徐翔和徐长江因操纵文峰股份(601010.SH)的股票价格而被投资者起诉:

1. 案件背景:徐长江是文峰股份的原董事长,徐翔是资本市场的知名人物。徐长江计划减持其控股的文峰股份股票,与徐翔合谋,通过一系列操作拉升股价,实现高位减持套现。

2. 操作手法:徐翔通过其母亲郑素贞的名义购买文峰股份股权,成为二股东。文峰股份发布利好消息,如“高送转”等,同时徐翔在二级市场上通过多个账户买卖股票,拉升股价。

3. 股价影响:在徐翔和徐长江的操作下,文峰股份股价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涨,最高涨幅达到500%。

4. 法律判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徐翔和徐长江赔偿4名投资者共计110.26万元人民币,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后续影响:徐翔和徐长江可能面临更多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徐翔在2017年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刑,2021年出狱后,他和母亲郑素贞仍然持有文峰股份的股权。

6. 徐翔的资产和罚金:徐翔家族拥有大量资产,包括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罚金110亿元人民币,但与其离婚析产的问题一直未解决。

7. 投资者保护:此案的判决体现了法院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对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徐翔在出狱后对文峰股份的资产收购方案表示反对,最终文峰股份对收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徐翔的行动得到了监管层和投资者的关注和支持。

徐翔和徐长江的行为对市场秩序造成了影响,法院的判决旨在维护市场公正和投资者利益。

2024-09-09 19:48:26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徐翔、徐长江及文峰股份被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徐翔和徐长江被判赔偿4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10.26万元,而文峰股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文峰股份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徐翔和徐长江追偿。徐翔并未出庭应诉,而徐长江则辩称自己不存在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文峰股份则表示,作为被操纵的对象,公司同样是受害人,不应被列为被告,并计划就本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案的背景是徐翔和徐长江通过一系列操作,包括控制多个证券账户、与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合作、利用或制造利好消息抬升股价等手段,操纵了文峰股份的股价。徐翔和徐长江因此获得了巨额利润,而投资者则因此遭受了损失。在2017年,徐翔和徐长江已经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刑罚,并被刑事罚没。此次民事判决是在投资者提起诉讼后作出的。

文峰股份在此案中的角色和责任是争议的焦点之一。法院认为,文峰股份在未经董事会集体决策的情况下,受徐长江控制、指使,发布利好消息,内控制度失灵,未能有效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利,因此对案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文峰股份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计划提起上诉。

此案的最终结果仍待后续判决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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