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9月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根据这项新政策,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的特定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下是详细内容:
### 政策目的
- 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
- 加大封关运作压力测试力度,促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
### 政策适用范围
- **适用主体**: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
- **商品范围**:包括已在我国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在先行区内进口使用的特许药品、医疗器械。
### 政策影响
- **对海南经济的影响**:降低患者诊疗负担,培育壮大新兴消费,探索发展健康消费,增强自贸港特色产业竞争新优势。
- **对相关股票的影响**:政策的实施将降低先行区内医疗机构等单位的进口成本,从而可能增加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需求,直接利好国内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询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