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北交所相对较低的门槛设置,以致不少在A股市场折戟的IPO公司纷纷选择赴北交所IPO。不过,北交所并不能直接接受这些IPO公司申请上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在北交所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就是“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这个条件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二是还必须是“创新层挂牌公司”。设置这样的条件,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争夺上市资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全国股转系统的支持,尤其是对创新层挂牌公司的支持,增强全国股转系统的吸引力,推动全国股转系统的向前发展。因此,设置“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可谓是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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