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杨华在参加完8月31日的审计委员会议后,投出了不同意公布半年报的一票后即于9月初提出辞职。作为西藏天圣提名的独董,既不想被证监会处罚,也不想得罪西藏天圣,所以会后即辞职完全可以理解的。
二、9月6日公告起诉12家公司 要求“还钱”合计约7.7亿元。仔细阅读发现这些贸易合同涉及的业务均与主业无关,貌似贸易,实际多是以融资为目的一买一卖,赚取融资利息的放账业务。一旦坏账,本金将石沉大海,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所以这种业务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具有极高风险。支持公司立即起诉,斩断这些利益链,肃清刘辉及其同党对上市公司的侵害,追究其经济与刑事责任。为后续运作创造条件。现在来看,潜藏这么多的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岂能在假设上述业务合规的营收和盈利的前提下撰遍半年报?看得出第一大国资股东当下是负责任的。
三、锦州港目前的信息看得出当下的经营管理层正在快速清场,态度坚决,斩断这些刘辉之流植入公司多年的错综复杂大宗贸易业务链条,清收回笼资金,多笔合同8月到期9月即起诉,切割的态度坚决。另外就算7.7亿诉讼标的全部损失,每股净资产依然在3元左右。所以对资本市场而言积极的因素居多。
四、锦州港是民企股东危害上市公司的典范之一,解剖麻雀,具有公司治理的标本意义,是混合所有制失败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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