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在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CCIEE)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外滩绿色金融报告《强化转型金融的体制机制》正式发布。
本期《报告》是峰会连续发布的第四期外滩绿色金融报告。2021年起,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每年立项绿色金融领域重点课题,成果在外滩金融峰会发布。本期《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担任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均以个人名义参与研究。
《报告》重点围绕强化转型金融的体制机制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探讨国际前沿进展基础上,紧扣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探讨绿色低碳转型的宏观经济金融效应、转型金融标准和信息披露、转型金融政策和工具、公正转型和金融支持气候适应、转型规划、绿色低碳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转型、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
本期《报告》由王信发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中金公司前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清华大学管理实践访问教授朱云来就报告进行了主题交流。
绿色低碳转型的宏观经济金融效应
《报告》探讨了绿色低碳转型的宏观经济金融效应。
宏观经济方面,《报告》指出,绿色低碳转型对各国的经济增长、物价等有深远影响。低碳转型可能在短期内对经济形成冲击,但有序转型在中长期将对经济产生积极作用。
《报告》建议,我国应积极应对绿色低碳转型为宏观经济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加强绿色低碳转型的宏观经济影响研究,将绿色低碳转型纳入宏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与之相适的财税、金融、投资和产业政策。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原则,妥善防范和应对转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挑战,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气候治理,妥善应对地缘政治博弈对绿色低碳转型的影响。
金融体系方面,《报告》指出,长远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结构需要多元化转型升级。一是直接融资需要发挥更大作用,未来直接融资将重点发展可持续政府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各类可持续债券、绿色发展基金和公正转型基金以及绿色股权融资领域;二是间接融资体系可能发生变化,将来开发性金融有望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提升气候韧性的信贷需求显著增加;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并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互动。有效发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引导保险资金积极进行资产配置,提升参与绿色融资的广度和深度。
《报告》建议,下一阶段,应提高低碳转型领域直接融资占比,持续支持重点领域气候适应融资。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开发性金融机构资金的撬动作用,以混合融资等方式带动民间资金支持绿色低碳转型。丰富绿色低碳转型相关商业保险产品,引导保险资金积极进行资产配置,提升参与绿色融资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制定绿色股票相关标准,畅通绿色股权融资渠道。
国际货币体系方面,《报告》指出,绿色低碳转型将对国际贸易格局、国际投资格局和产业链布局、金融市场及国际经济金融治理体系产生深远影响。具体到人民币国际化,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也将给人民币国际化带来机遇和挑战。《报告》建议,我国应加快适应绿色低碳转型对全球经济和贸易格局的影响。逐步降低高碳产品出口占比,形成新的贸易增长点。提升我国在关键矿产、碳排放权市场、电力市场、绿色金融市场的定价权,带动人民币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计价结算。持续倡导和引领全球气候变化行动。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金融标准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气候治理等方面的话语权和领导力。
转型金融中的七大重要问题
围绕转型金融标准、信息披露、支持转型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激励政策、公正转型等转型金融五大支柱,《报告》集中探讨了转型金融的一系列重要问题。
一、继续建立健全我国转型金融标准
《报告》介绍,当前国际转型金融标准逐渐呈现“清晰、严格和融合”的趋势,国际可比性和互操作性增强。中国转型金融标准制定及应用也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国家层面转型金融标准,确定了转型金融标准基本原则,部分地方转型金融标准也已落地实施。
不过,地方性转型金融标准制定和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如权威性不够、统计尚不成熟、各地的转型标准之间缺乏可比性、激励政策不足、转型金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等,影响了企业参与转型及金融机构支持的积极性。
《报告》建议,应继续建立健全我国转型金融标准。一是发挥国家标准在转型金融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二是加快推动全国性转型金融标准落地实施,滚动式进行更多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的研制。三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转型金融标准,逐步统一标准制定规范,适时将基础较好的地方性转型金融标准上升为全国性标准。四是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为转型金融标准落地创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机制
目前,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准则(ISSB)已在国际上得到高度重视和广泛采用,我国也不断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组织修订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与ISSB准则具有较高的一致性,整体架构相同,核心要素一致。
《报告》指出,虽然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已稳步提升,但与国际准则要求相比,在数据质量、数据可得性、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能力和意愿、相关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还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关于继续强化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报告》建议稳步推进“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建设;按照“由大到小、由定性到定量、由自愿到强制”的原则,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升金融机构碳核算、气候压力测试、气候风险管理等能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率先探索ISSB标准落地;支持金融机构、产业链核心企业、电商平台支持引领,探索中小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
三、丰富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政策和工具
目前,各国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都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并采取多种金融政策和工具支持绿色低碳转型。
《报告》建议我国:第一,吸收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建立适合我国的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框架。第二,完善碳市场交易制度和基础设施,逐步推进区域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全国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的连接,激发更多市场主体参与自愿减排项目。第三,探索丰富符合我国碳市场需求的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第四,推动转型债券市场发展,对符合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转型债券提供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完善转型债券投融资生态。第五,大力推动绿色信贷ABS,通过豁免或降低证券化产品风险资本要求、延长融资期限等激励措施,提升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ABS的动力。第六,建立金融支持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的政策支撑体系。完善NbS项目利益相关方信息披露,提升公共资金投入力度,培养NbS综合业务人才。通过混合融资模式拓宽NbS融资渠道,积极参与NbS相关国际合作。
四、建立健全基于公正性的气候适应政策框架
《报告》指出,在转型规划中纳入气候适应目标和措施,有助于防范和应对气候风险,有效增强经济社会韧性,降低气候事件影响,同时避免因不当转型导致部分群体或地区的气候脆弱性进一步加剧,确保公正转型目标实现。
《报告》建议我国建立健全基于公正性的气候适应政策框架。一是将公正性原则与气候适应要求纳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及绿色低碳转型顶层设计。二是研究制定明确的气候适应项目分类目录和技术标准。三是构建气候适应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人群的影响评估。四是通过混合融资等方式,支持气候适应投融资,加强对气候脆弱性地区和群体的财政及社会保障支持。五是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拓展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领域,合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六是创新气候适应投融资产品。鼓励发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气候韧性债券、社会影响力债券等债券产品,发展巨灾保险、重点领域气候风险保险等保险产品。七是加强气候变化相关健康风险研究及监测,发挥气候投融资作用,提高医疗卫生体系的韧性及应对气候健康风险能力。
五、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机制
转型规划主要包含相关主体的转型目标(含短、中、长期目标)、转型路径、财务规划等信息,其为金融机构、企业和监管部门搭建了一个沟通和协作平台,形成了推动低碳转型的强大合力。不过,《报告》指出,当前我国鲜有金融机构和企业公布自身低碳和绿色转型规划,尤其是能够与G20《转型金融规划》有关要求相一致的高质量规划内容,其原因一是缺乏充分的碳核算数据,二是转型规划有技术门槛,三是大部分机构尚未设定碳中和目标,四是资金短缺和成本回收周期长导致机构转型并制定转型规划的动力不强。
《报告》就推动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机制提出建议:一是鼓励上市公司、规模以上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转型规划,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二是按照简便易行原则,合理简化中小企业转型规划要求。三是强化和完善可持续金融发展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央行在可持续金融方面的跨部门协调作用。四是地方应及时明确相应权责,避免地方金融管理和协调弱化、虚化。五是主动对接多边开发机构等,鼓励金融机构适当参与国际可持续金融相关机制和平台。
六、促进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发展
数字技术不仅能直接赋能各产业节能减排,也间接通过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在对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至关重要的碳核算、环境信息披露、金融工具开发使用、气候相关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数字技术都可以大显身手。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在金融支持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场景不够清晰。二是中小企业对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转型的认知不足。三是针对关键底层数字技术的投资偏少,长期可能制约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转型的能力。四是针对性的信贷产品仍然较少。
对于促进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建议,一要丰富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场景,构建关键底层数字技术创新突破的全链条金融支持政策体系。二要加强绿色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应用。三要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改进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的金融服务,提升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性。四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障体系,完善绿色金融领域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监管框架。
七、强化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是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指出,缺乏建立可持续金融体系和开发可持续金融工具的能力,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发展可持续金融的重大障碍,亟需采取有效行动。
《报告》指出,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申建各环节均强调能力建设,取得了有益经验。接下来,应继续发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的关键作用,不断强化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政府部门加强能力建设的政策引导,指导金融机构监督客户绿色项目、转型计划的进展,并完善内部可持续金融培训体系,开展数字化系统建设,培养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人才。借鉴绿色金融相对成熟的机制,积极应对转型金融专业培训内容缺乏、数字化工具较少、合作平台与机制不完善等突出困难。积极与国际组织等机构合作,通过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训等方式共同开展能力建设活动。通过CASI等平台为国际相关努力做出应有贡献。
此外,报告还就指导和推动金融支持重点行业低碳转型提出建议,包括加快建立重点行业相关转型标准。落实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要求。完善行业碳核算标准,强化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丰富符合行业融资需求、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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