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SH)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12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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