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窝奸本家的铁证(2010-05-26 18:31:28)[编辑][删除]



这个原件究竟在哪里?现在科技很发达,查一查究竟什么时间写得。
1,现在假设日期是真的,周展宏2007年8月22日签的《期货经纪合同》,提前2天指定居间人,下单人。这个时候金元深圳营业部的总经理是胡春辉,这个时候的居间人应该在《手续费审批表》里面由胡春辉指定。周既然指定了别人。就应该尊重别人。胡春辉你如果尊重这个大客户,你就在审批表里面老老实实都写上。你怎么能在手续费审批表里面9月写一个,08年1月又多加一个。这就是说,你没有尊重周展宏,也没有尊重居间人。这两个人和周展宏什么关系,和胡春辉什么关系。参考金元的答辩书,说手续费总计提成26万。这26万,她们两个究竟分配了多少。我不清楚?曹汝明的信访答复函说这是补充合同,你们是在是亵渎《期货经纪合同 》起草人的智商。亵渎期货行业。就这么一个字据可以作为《期货经纪合同》的补充?
这份证据先质证到这里。
胡春辉,周展宏,崔建武,王鸿武,曹汝明你们那这个东西对抗我。无耻之极。周展宏你这个伪证还要掩饰什么?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肯定能说明一点。你和胡春辉达成了另外一种协议。胡春辉让你干什么,你干什么。
至于金元期货这个模糊的公章,说明崔建武,王鸿武谁也不敢签字。因为一签字就要写日期,日期实在不敢作假。就谁也不写。看到这个字句他们只想着可以对付明培仁了。至于公司利益,市场开发人员利益,早就抛在脑后。
这个字据也是给金元的高官头上拉。你们能盖章的意思好像是公司同意,可是究竟谁是负责人?这要让我猜。我实在不好猜。估计是你们两位武士。
称呼你们 为“家”实在抬举了你们。你们是一群愚蠢的奸贼。你们无耻地抛弃了公司声誉和员工权益。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是不是只有你们说了算?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肆无忌惮的“洗钱”。
律师石金华也离开金元了。我怀疑他的下岗和这个字句有直接关系。这个字据骗过了石金华,也骗过了深圳证监局的普通工作人员。你们也电话核实了。核实了什么?“一群奸贼”!
周展宏你做日海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是不是把其他营销人员揽来的的业务分给了自己的亲友?你和胡春辉是铁证的同类。我在2003年给你跑了大半年的中鼎税控机营销,你在后期背信弃义指定了另一家公司。你还记得吗?
你有种就站出来。对天对地对你逝去的前辈,你在金元做期货事先问过我什么?事后问过我什么?

明培仁 原金元期货股指期货讲师 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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