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间,万达信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上海证监局高度关注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占用上市公司7.435亿元的事件。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监管层对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但目前对上市公司仅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5.805亿元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归还完毕
关注函显示,2019年8月23日万达信息披露,2019年1月至3月,累计转出资金至原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投资”)及其合作方的账户共计7.435亿元。万达信息控股股东及其合作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5.805亿元。
上海证监局表示,对万达信息股东资金占用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占用款,督促原控股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占用款,并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原董事会秘书及原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归还完毕。
上海证监局指出,经查,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及原实际控制人史一兵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已依法对万豪投资和史一兵立案调查。
去年8月监管层已提“精准监管”
过去证监会对达到行政立案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通常对上市公司和资金占用责任方一并立案调查和处罚。但本次上海证监局对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而对上市公司仅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此举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早在2019年,监管层就提到了“精准监管”的概念。去年8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继续保持对信披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加强监管震慑力。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诚信记录等立体责任体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通过持续精准监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守住信息披露这一资本市场的生命线。
某大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系公司法甚至刑法所明令禁止的行为。公司资金受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控制,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公司债权人等都是受害人,责任主体通常是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实上市公司(尤其是高管)明知大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而提供协助的,则公司本身也有过错责任,但相对大股东的责任而言,应属较轻。因此按照违法违规责任作出相应处罚,体现了监管的公平、公正精神,并有利于对债权人、中小投资者等的权益保护。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证监会对万达信息上市公司本身没有上升到民法或刑法角度来追责,可能是情节没有达到这样的严重程度。原控股股东已经进行了资金偿还,上市公司处理态度较好,但上海证监局仍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出具警示函,意在督促上市公司遵纪守法,认真履行信披责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水平。
万达信息: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万达信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了多种措施督促原控股股东归还了占款。未来公司将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披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一定会坚守依法合规底线,杜绝资金占用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万达信息还表示,2019年四季度,中国人寿已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的董事会和高管层直面公司的困难和挑战,在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的全力支持下,万达信息和中国人寿业务持续深入协同,经营状况良好。上海证监局对原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和原实际控制人史一兵的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不过,5月8日,万达信息再次公告,原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累计变动6.21%。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停止减持万达信息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因此对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虽然这又是一桩陈年往事,且并非上市公司收到警示函,但结合原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事件可以看出,之前万达信息的原股东的确曾有过不规范行为。
而二级市场表现来看,万达信息明确表示“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对投资者信心起到了支撑作用。公告次日即4月30日,万达信息上涨3.09%,今年以来已经上涨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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