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基本概况
ST中利002309,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8.71亿,净资产-0.93元,市值20.7亿,股东数2.7万。主营光伏通讯,江苏板块。实控人王柏兴,持股比例5.54%。
二、信口开河的重整进展情况:
1、2023-01-18,债权人向苏州中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
2、2023-02-24,苏州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
3、2023-03-24日,公司公告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4、2023-06-03,苏州中院决定对子公司中联光电、腾晖光伏启动预重整。
5、2023-07-22,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缆重整。
6、2023-08-25,苏州中院决定对子公司宿迁腾晖启动预重整。
7、2023-08-22,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与牵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上述投资人已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
8、2023-09-14,苏州中院决定对子公司沛县腾晖启动预重整。
9、2023-11-25,苏州中院决定对子公司泗阳新能源、泗阳光电启动预重整。
10、2024-02-20,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四家子公司宿迁新能源、沛县新能源、泗阳新能源、泗阳光电的重整申请。
11、2024-06-18、2024-08-13公司分别与债权人常熟奥杰等签订了债务代偿协议,约定自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日起生效。上述债权人自愿以其债权8688万元帮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额代偿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相关代偿债务不再向公司子公司追偿。
三、瞎三话四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自2018年起,ST中利控股股东王柏兴通过与第三方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截至2024年占用未偿还余额为18.05亿元,占中利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3%。
2、2024-05-10,《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中利、王柏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截至2024年,中利控股、王柏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18.05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8.05亿(含违规担保1.12亿)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四、胡诌乱道的重整重要事件
1、2024-02-20,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四家子公司宿迁新能源、沛县新能源、泗阳新能源、泗阳光电的重整申请,母公司和子公司打包重整,参考以往的重整案例,均顺利完成利重整程序。
2、中利集团产业投资人系厦门建发。2023-08-21,中利与产业投资人常熟光晟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常熟光晟新成立于2023年8月18日,控股股东为厦门建发,厦门建发是国企,注册资本68亿,资产总额超过8800亿,年营收超过7800亿,2024年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85名,中国企业500强第29名,并连续多年位居福建省企业集团100强首位。
3、控股股东已将其控制的铁岭县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作为本次资金占用还款的保证;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的常熟市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的收益权作为还款义务的担保。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了公证手续。
4、截止2024年8月,公司与常熟奥杰等6家债权人签订了债务代偿协议,约定自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日起生效。上述债权人自愿以其债权8688万元帮助公司等额代偿资金占用金额,相关代偿债务不再追偿。
5、立案顺利结案。因涉嫌信披违规,中利集团及控股股东于2022年11月被证监会立案,2024年7月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利集团通过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收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对中利集团股份和控股股东给予警告+罚款。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五、风言疯语的重整路条关键词
2024-05-31公告:中利集团重整层报工作正在江苏省层面持续、有序推进,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对层报文件进行出省前的审核。
2024-06-28公告: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江苏省层面相关部门已完成对层报文件的审核,并已将层报文件呈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查。
2024-07-31公告: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层报文件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反馈与回复阶段。
2024-08-30公告: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层报文件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2024-09-18公告: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层报文件正处于审核阶段。
中利公司最佳董秘,一步一步给大家信息,重整层报文件:省政府审核、江苏省完成审核、送至证监会审查、证监会审核后的反馈与回复、证监会审核完成(获得路条)、进入最后环节的最高院到省高院、苏州中院的法院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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