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二季报,“博天破产专用帐户”中仍有2.25亿股,未被债权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些债权人也是博天“累计诉讼及仲裁公告”中的多数原告方,“公告”中往往特别注明“上述案件已纳入公司重整范围”,北京一中院明确生效的判决,为什么这些债权人还在花费人力、支付巨额的诉讼和律师费不断的上诉呢?原因就是博天的“重整”,并不完全是通过“债权人会”协商签字确认的,最终是通过法院“强裁”程序强制执行的,这当然是合法程序,不论有千般不愿意,也只能认,但随后“造假”被实锤了,如当时提供给法院的《破产申请》材料不真实,如存在“虚假”、“误导”、“隐瞒”等情形,事情就可能有变数了,事实是:当时博天“违法”虽未爆光,但“财部”因政府ppp项目已经进驻公司调查,并且申报材料就含“造假”部分,这就引起债权人的强烈不满,2.25亿股,实际债权超过40亿元之巨!但已判决生效,翻案看似很难,但事事难料,况且这些债权人多数是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都不是省油的灯!

2024-09-21 15:51:08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这个问题预计三年内不太可能有结果,博天也就不会有大资本介入,格局不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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