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中国船舶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交易前,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中国船舶董事会有权在可调价期间

内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1)上证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

过 20%,且在该交易日前中国船舶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船舶的交易均价跌

幅超过 20%;2)申万航海装备 II 指数(801744.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

点位跌幅超过 20%,且在该交易日前中国船舶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 20 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船舶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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