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手上就这么多面粉,是做60个面包好呢,还是做150个馒头?
按理说面包商先找来的,应该先做面包。公司也是这么订的计划。但面包商需要先卖出面包,有了利润再分给公司。这时馒头商也找到A公司,“帮我研发馒头,现款现结”。公司想,等明年有了新面粉,再做面包也可以,反正面包业务只有自己能做,跑不了。今年改变计划,先做馒头。
后果1:公司不诚信,说好的做60个面包,面包呢?
后果2:公司可能就没有做面包的技术,所以改成做馒头。即使没有馒头,面包也做不出来。
后果3:公司可能连做馒头的技术也没有,否则馒头铺的知名品牌为什么不找公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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